双牌:邀请代表委员见证阳光执行
为了两米宽的出行通道,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争斗了八年。经法院判决后,被告仍拒不执行判决。2016年9月2日,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拆除了妨碍原告通行的围墙。
一堵围墙断开了老交情
唐祯76岁,谭遥72岁,住平福头乡枫木山村,两人是屋前屋后的邻居,打小一块儿长大,关系一直挺好。据村里人讲说,谭遥讨老婆还是唐祯牵的红线。
前屋是谭遥一家,西面为一条3尺宽的通道,是唐祯一家出入的必经之道。1979年,唐祯用4平方尺的地调换了谭遥家房屋西面1平方尺的地,拓宽唐祯了出入的通道,双方达成协议后自愿履行20余年。1992年,唐祯建房时取得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标注了这一必经通道的面积。2007年,谭遥砌围墙时,强行侵占了该通道部分面积。从此,两位老人的几十年的交情破裂,开始了长期的争执。
村里和乡政府多次组织双方调解。2013年12月6日,平福头乡政府作出《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唐祯与谭遥通道的土地权属争议以林贵家屋檐滴水向东2.2米,南北长为大路、向北长8米为界。谭遥却拒收了该处理决定书。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见协调不成,唐祯将谭遥告上了法庭。2016年1月15日,双牌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谭遥将已砌围墙东移至通道东西宽(以林贵屋檐水向东)为2.2米,南北长(以大路向北)为8米处。
判决生效后,唐祯向双牌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现场勘验丈量通道面积,并责令被执行人谭遥履行判决义务,但谭遥没有履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两老人均系古稀之年,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便多次上门组织双方做工作,并邀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进行劝导和协商,希望促使谭遥自动履行,避免强制执行引发更深的矛盾。但谭遥依旧坚持己见,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表示,法院生效判决必须执行,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2016年8月29日,执行法官向谭遥送达了通知书,明确告知:以9月1日为限,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在谭遥仍拒不履行的情况下,为维护司法尊严与当事人权益,双牌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综合考虑了被执行人年岁已高、性格执拗,双方矛盾尖锐、易发生冲突的情况后,拟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实施方案,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9月2日上午,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开赴执行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村组干部的监督见证下,拉起警戒线,引导施工队员入场施工,一举拆除了阻碍通行的水泥砖围墙,并按照判决内容,在2.2米通道界线外,重新砌上了一道围墙。
被执行人谭遥未到场,但其在现场的三名亲属态度恶劣,不仅言语辱骂法院工作人员,还妄图阻碍执行进程。对此,执行法官较为克制,仍耐心说理释法,加以严肃批评教育。
县人大代表卢建国不仅参与了本案的前期调解,当天也全程在现场见证执行。他表示,通过见证法院的执行活动,不仅对执行难问题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还有利于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做出正确评价。今后更有义务、有责任发挥自身作用,向社会宣传法院执行工作,做好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文中姓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