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异地调解减诉累

07.09.2015  13:06
  湖南法院网讯  分居两地务工的两口子闹起了离婚,女方提起诉讼后,男方虽同意离婚,但因为不愿意花费太多时间和金钱,迟迟不愿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远赴广东深圳、惠州,成功调解了两起离婚案件。

  2015年8月10日,双牌县何家洞乡的唐女士委托代理律师将诉状送到了双牌县人民法院要求与丈夫胡先生离婚。唐女士诉称,自己与丈夫经他人介绍相识不久后就登记结婚了,双方相识时间短,彼此之间不够了解,婚后常常发生争吵。其后,两人又分别外出打工,互无联系,二人分居至今已经长达两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感情也彻底破裂。自己不愿意再忍受这样的婚姻,决定起诉离婚。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双牌县打鼓坪乡的谭女士身上,在与丈夫马先生分居一年半后,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该院立案后,通过与几位当事人电话与短信沟通,在了解到双方和好无望的情况下,考虑到几位当事人都在外地打工,经济状况也并不宽裕,不愿意也不适宜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为了尽量让远在广东打工的几位当事人少跑路,减少诉累,承办法官们决定奔赴广东,就地调解。通过手机短信将开庭时间、地点、审判庭组成人员等相关信息告知几位当事人并再次致电确认后,8月30日,两位承办法官带着书记员,冒着磅礴的大雨登上了南下的火车。

  开庭当日,在当事人打工的工厂办公室,法官为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在各自讲述了自己的要求后,法官耐心劝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当事人权衡利弊,就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调解离婚。法官综合双方意见现场拟定调解书并宣读,双方均无异议,并在调解书上签字。

  一个月的时间,这两起跨省异地离婚案件顺利结案。 来源:双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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