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巡回开庭助春耕生产
09.04.2015 13:43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系一个村组的邻居。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签订了一份调地换田协议,原告的地坪与被告的房屋相邻。2013年底,被告周某在房屋旁修建围墙,原告认为被告修建围墙侵占了其地坪,即上前劝阻制止,双方发生争执,原告先动手推倒围墙上的几个砖,被告见状将原告打伤,被告也有部位受伤。原告受伤后,用去医药费2525元,经鉴定为轻微伤,并建议伤休45天,后续医疗费用1500元。村委会、乡政府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未果,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7680元。
承办该案的王法官考虑到正是春耕生产时节,为使当事人诉讼不误农时农事,法官决定上门组织调解,对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周某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4800元。
据了解,双清法院针对春耕生产时节,及时推出便民措施。加大涉农犯罪打击力度,对破坏农村电力设施、灌溉水渠和销售劣质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犯罪行为从重打击。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采取电话立案、网上立案、庭前调解、就地调解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组织巡回法庭到案发地开庭、调解,使当事人农活与诉讼两不误。加大执行力度,使胜诉方的权益尽快兑现,避免农民因资金紧张影响春耕生产。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宣讲与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提高维权意识。积极向农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对发生的纠纷和法律疑惑,可随时通过电话向法官咨询。
入春以来,双清法院巡回审理各类涉农案件13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最快的一天结案,确保了涉农案件及时妥善处理,促进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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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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