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风又遭车祸被送养老院没钱续费 女儿失联

17.05.2016  10:56

  “我住过来两个多月了,只见过女儿一次。”5月16日上午,在开福区彭家巷社区银龄家园,朱惊蛰躺在床上。去年11月他中风偏瘫,今年1月又出了车祸,如今大小便失禁,在养老院靠护工照顾。

  朱惊蛰47岁,家住百善台社区,银龄家园护理部员工周喜新是他的护理员。周喜新说,3月2日,朱惊蛰被家人送到养老院,当时其姐姐交了护理费,“每月2580元,交了两个月。”

  周喜新说,当时朱惊蛰的女儿在坐月子,满月后她到养老院签了合同。“这段时间,他女儿只来过一次。”周喜新说。两个月过去,朱惊蛰的女儿再没出现过,也没交后续费用,电话也不接,“现在护理用品都是养老院出钱买”。

  朱惊蛰说,他与妻子离婚多年,女儿和他一起生活。女儿今年23岁,原先办了托管班,朱惊蛰负责做饭。可惜,接连的意外让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中风偏瘫,又出了车祸,右腿还植了钢板,现在只能卧病在床。他说,当时对方赔偿了十余万元,“由女儿保管”。

  朱惊蛰说,他住进养老院后,女儿将他的房子出租了,每月租金500元由女儿收取。如今,他不知道女儿为何不现身。周喜新很无奈,开始朱的女儿称孩子小走不开,工作忙。打电话让她来交费,她一直不回复,“从这个月7号开始,就联系不上她了。”养老院工作人员拨打110,他们找到了朱惊蛰的女儿所在的社区, “社区说会帮忙协调找人。”

  16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朱惊蛰女儿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联系上朱惊蛰的姐姐,她称,弟弟在养老院,他们三兄妹每月出500元,侄女有两个小孩,“她要是有困难,我们会帮忙的。”她表示,曾劝侄女每周去看下父亲,“上个月就联系不上她了”。

  朱惊蛰说,他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这么做,他担心女儿会不管他,遇到这种状况,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旁的周喜新说,为了这事,朱惊蛰整夜睡不着觉。

  社区说法

  属于低保对象,正协助找人

  16日,百善台社区书记郑勇波说,朱惊蛰是社区常住居民,因中风偏瘫,又出了车祸,被家属送到养老机构。

  郑勇波说,朱惊蛰多年前离异,女儿判给了他,社区帮他申请了低保,每月420元,同时给他申请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养老机构联系不上他女儿,上周五把朱惊蛰送到了社区,社区也曾多次联系他的女儿,但一直没现身。

  郑勇波说,没有家人出面处理,社区也只能尽力协调。朱惊蛰有子女,并不属于五保户或三无人员,“我们会尽力协调,上午也派人上门找了他姐姐。”

  律师说法

  拒不赡养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介绍,《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熊麒称,朱惊蛰因意外导致身体失能,丧失劳动能力,作为近亲属的子女应承担法定赡养义务,包括精神上的照顾乃至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若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朱惊蛰有权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其女儿拒不赡养的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