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管理

17.03.2017  03:01

  近日,临武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人事管理,严肃人事纪律。

  该县明确了借用条件,即单位人员偏少且有空余编制,现有人员难以完成目标和完全履行职能,或因重大活动需要借用人员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从与工作紧密相关的单位抽调人员。新录用公务员1年内、新录用选调生2年内,试用期内人员及乡镇计生、扶贫、综治专干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借用,关键岗位和涉密岗位不得使用借用人员。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此外,还明确了借用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对借用人员建档管理,跟踪服务。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