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水平

06.09.2016  15:33

过去五年,我县大力抓好生态县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绿色能源县”等荣誉称号。

过去五年,我县全力抓好环保事业,生态水平继续保持高位状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到2015年末,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为87.7%,地表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区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质连续稳定在Ⅱ类标准以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维持在安全状态。县城噪声环境达标控制区覆盖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辐射等其他环境质量方面相对安全。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过去五年,我县共投入治理资金5500多万元,在全县乡镇集镇开展了环境整治工作。新建垃圾池1733口、垃圾中转站11个、乡镇垃圾压缩站2个、垃圾焚烧站7个、简易垃圾填埋场38个、集中污水处理系统5套、单户型人工湿地2050座、单户沼气池8000余口,配置户用垃圾桶12万个、果皮箱1050个,从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人居环境更加优良。

结合城乡清洁行动,我县开展了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居工作,全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0.66万亩,封山育林5.28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扎实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森林覆盖率70.69%,实现了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森林覆盖率四增长。截止“十二五”末,共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16个、生态村28个、市级生态村270个,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 “全国绿化模范县”、“全省首批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省级卫生城市”、“全国绿色能源县”等荣誉称号。

过去五年,我县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37个,完成投资32145.6万元,建设规模10362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6016.5公顷,累计新增耕地1025.89公顷,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同时开展城区“两违”专项整治,清查整顿城区新增违法用地391处,拆除25703.48平方米违法建设,清查农村违法建房1136宗,拆除违法占地建筑1.27万平方米,整顿关闭非法开采矿山32处,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连续5年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