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防汛办与县气象局签订预警大喇叭资源共享协议书

24.11.2014  17:46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拓宽气象灾害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新宁县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有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近日新宁气象局与县防汛办签订预警大喇叭资源共享协议书。
      协议规定,双方利用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各自共享自建的大喇叭进行信息发布;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大喇叭发布的信息享有使用权;可利用大喇叭发布系统,结合各自业务特长,联合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宣传;在向对方提供了共享资源后,双方对于共享对方的相关资源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并传播给任何第三方;同时应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对各自管辖内的大喇叭进行维护,确保各自自建大喇叭的正常运行。
      通过签订预警大喇叭资源共享,进一步拓宽了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使县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