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民政局扎实做好超龄孤儿清理工作

23.02.2016  17:36

      本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数据统计工作,增强“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孤儿信息的准确性,衡南县民政局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民办函〔2015〕56号)文件精神要求,扎实清理信息系统年满18周岁的超龄孤儿,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超龄孤儿。并安排专人对信息系统内超龄孤儿逐个核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减员或补录证明材料工作,及时上报清理结果。按照《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与发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申请减员,并从其18岁生日的次月起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仍继续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补录有效就读证明。(谢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