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开出首例环境污染“按日计罚”罚单

09.07.2016  04:49

上个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5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我县民族中医院违规排放案”列入其中。目前,该涉事单位已完成整改,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罚款已缴纳到位。

2016年4月12日,县环保局对县民族中医院现场检查,并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单位超标排污。该局于2016年4月2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告知其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将被实施按日连续行政处罚。4月25日,县环保局对该单位改正情况开展复查,检测结果表明该单位仍然超标排污,认定其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于是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实施按日连续行政处罚,计罚日数为4月22日至4月25日(初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4月21日送达,4月25日开展复查。)罚款金额81072元。目前,该涉事单位已完成整改,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罚款已缴纳到位。

2015年1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首次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和司法移送等新的条款。一年多来,我县环保部门根据新《环保法》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县环保局此次按照“按日处罚”的执法手段依法查处县民族中医院违规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正是向涉污的企事业单位敲响警钟。县环保局在此呼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事业单位要重视环保工作,不能因“金山银山”而失去“绿水青山”,要认真践行法律法规,不能恣意践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