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办启动第一轮安全生产督导约谈,推动解决四起久拖不治的安全难题

22.10.2014  12:15

楚天家园二期B座幕墙玻璃先后有15块玻璃发生爆裂,其中北面弧形玻璃窗有5块玻璃爆裂并坠落,已经造成人员和财产损伤。 章帝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0月22日讯(记者 赵鹏)“消防连廊常年堵塞,幕墙玻璃不定期掉落,木制厂无任何证照却依旧经营,矿区出现地面塌陷。”安全无小事,然而长沙县有四处安全生产重点隐患久拖不治。20日下午,县安委办启动第一轮安全生产督导约谈,县纪委、组织部、安监局等13家部门参加约谈,推动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区县领导郭汉辉、黄梁出席约谈。

   楚天中苑 消防连廊封堵,预计年底前打通

  位于泉塘街道梨江社区的楚天中苑小区于2009年10月底交房,其中1、2、3号栋住宅楼设计消防连廊的业主共有60户,其中有9户业主以防盗、保护隐私为由在消防连廊通道两端加装防盗门,将原本共有的消防连廊封堵占为私用,形成消防安全隐患。

  2011年9月,县安委会将此处列为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明确此处由泉塘街道负责,经开区消防大队配合,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打通消防连廊,确保安全。”2013年8月,经开区管委会明确由区消防大队牵头,泉塘街道以及梨江社区配合,按照消防法规上门劝导,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自行拆除,限期不拆的将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目前,除了2户已自主拆除外,仍有9户未拆,隐患从2011年延续至今。

  在约谈过程中,区消防大队和泉塘街道负责人表示,造成此处隐患主要是由于当时开发商变更设计,将原定于17层的设计改成了30层,30层需要2个消防通道,当初设计时只设了一个消防通道,开发商就钻空子建起了消防连廊,但此连廊与居民卧室极近,居民担心隐私暴露,才造成封堵。经过这么多年劝导和执法,目前只余2户尚未同意拆除,该负责人表示,预计今年年底前打通消防连廊,消除隐患。

   楚天家园 幕墙玻璃坠落,不再采用玻璃墙

  2009年8月,楚天家园二期B座幕墙玻璃先后有15块玻璃发生爆裂,其中北面弧形玻璃窗5块玻璃爆裂并坠落,当场砸伤一个小孩(轻伤)以及5台车。2010年3月,在县政府专项会议中,责成楚天物业公司对临街玻璃幕墙全部粘贴防爆膜,更换观光电梯及其他部位的破损玻璃。同年8月,该处再次发生玻璃爆裂脱落伤人事件(轻伤)。2011年6月以来,多块已贴防爆膜的玻璃再次爆裂,但所幸未坠落伤人。

  2010年3月,县政府(县安委会)将此处列入安全生产重点隐患进行治理。2012年9月,县安委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明确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为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局和星沙街道,纳入县安全生产重点隐患进行治理。目前,临街玻璃贴膜、破损玻璃更换等临时性、应急性安全防范措施已落实到位,但根治隐患的方案措施一直未落实,隐患依然存在。

  在约谈过程中,县住建局和星沙街道负责人表示,此处共有183块玻璃,目前均已贴上防爆膜,外围加上了围挡,避免行人和车辆靠近。2010年更换了15块玻璃,2013年更换了24块玻璃,但由于未鉴定出是什么原因造成玻璃爆裂,所以一直没有根治措施来解决隐患。现在希望政府能协助此处进行2至3个月全封闭施工,安抚内部经营商户,同时对此处改变外墙设计,建议不再采用幕墙玻璃。

   跳马镇 木制厂无证生产,到期不改将拆除

  2009年8月,藤煌藤器等4家木制品加工企业与跳马镇白竹村凌角塘组签署《山地承租协议书》,将该组约30亩土地租赁给这4家企业使用,承租期限为30年。但是之后,这4家企业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林地使用许可、竹木许可、国土许可、建设许可、消防备案、工商登记等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建厂房开始生产经营。虽然次年6月,经跳马镇政府督促,藤煌藤器经营部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其他证件至今仍未办理。

  2010年6月,县国土局对4家企业厂房非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4家共非法占地11129平方米,罚款111290元。2013年7月以来,县消防大队针对4家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次对该处进行查封,但均被人撕除封条,继续经营。该处隐患在2014年1月由县政府召开的隐患整治专项会议中,明确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跳马镇配合处理。目前4家企业仍在无证照生产经营中。

  在约谈中,县消防大队和跳马镇负责人表示,消防部门已联合跳马镇对该处进行了3次处罚、2次查封,在执法过程中还遭遇了在木制品厂内打工的本地人暴力抗法,对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已采取行政拘留。目前,将对此处隐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证据搜集,然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不改的企业,将请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对此处进行强拆。

   江背镇 原鑫发矿地面塌陷,年底前封闭塌陷区

  江背镇江背社区原鑫发矿建于1995年,为解决河田水泥厂的水泥原料,经五七组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开办了鑫发矿,属江背镇五七组集体所有。当时,县矿管办按照前置审查审批程序办理了采矿许可证。1997年由集体转让给刘明鑫个体经营。

  2002年7月,县安委会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探矿、设计资料不齐,由刘明鑫委托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二队对矿山进行安全和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生产设计,并就有关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达到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2004年5月,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已将该矿关闭。但是由于该处属于棋桥组灰岩地区,矿区具有不稳定性。采空区顶板未按开采方案预留厚度,保安矿柱设置过少。2007年以来,原鑫发矿及五七组矿区采空区出现地面塌陷的现象,造成周边房屋多处破裂,危及附近居民的安全。

  2007年9月县政府(县安委会)将此处列入安全生产重点隐患进行治理。2011年9月,县政府在隐患治理专项会议上要求,该隐患由江背镇政府为主负责,县国土局配合,尽快完成危险区域内居民搬迁工作,用铁丝网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示,县国土局负责对原鑫发矿矿主刘明鑫的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由于多年未能妥善解决隐患,2012年9月,县安委办再次明确该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为县国土局、江背镇,并纳入县安全生产重点隐患进行治理。经过数年的劝导和扶助,目前住在塌陷区的13户已有7户达成协议搬出,6户已先搬出塌陷区,但由于尚在商讨农田归属等问题,所以部分村民仍返回危险区。待今年年底前,与13户居民达成协议后,就马上进行封闭。

  约谈结束后,以上相关责任单位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具体整改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书面报县安委办。对不认真整改落实方案的,将由县监察局和县安委办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