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大力宣传新《环保法》突出三个结合

16.10.2014  18:43

      一是坚持“三个结合”抓学习。把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与全环保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其列为学习教育环节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专题集中学习讨论,并统一订购新《环保法》发放全系统人手一册,组织大家自学。把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与开展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相结合,以新《环保法》为主要内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把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开展的城区饮用水源保护询问活动相结合,邀请县人大城环委主任吴逸萍对重点企业和县直部门部分代表和相关环保工作人员共50余人进行了新《环保法》专题辅导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县上下对新《环保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职责要求有了更深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是突出“三项并举”抓宣传。加强对内宣传。运用随州环保网、随州环保内刊等阵地,结合召开全县环委会全会、全系统环保工作会议、全局月度工作例会等时机,在环保系统内部加强新《环保法》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借助政风行风热线看播等时机,宣传解读新《环保法》要点,宣传贯彻新《环保法》做法,营造落实新《环保法》舆论氛围。加强社会宣传。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技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机,面向公众发放新《环保法》学习宣传资料10001余册,回答公众相关问题咨询90多人次。同时,翻印新《环保法》300册,赠发到县、镇、村相关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宣传,扩大了新《环保法》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三是推进“三大行动”抓落实。组织开展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行动,划定了全县1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调查工作,以及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报告;严把涉水项目准入关口,依法否决了3个涉及饮用水源项目。组织开展了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行动。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开展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询问活动,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环保执法巡查突查行动。先后开展了花垣河、兄弟河流域污染源专项“拉网式”排查、城区排污企业夜间突查等环保执法专项活动。9月10-13日,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县乡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出动环保执法人员45人次,突查企业33家,立案查处2家,限期整改1家,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