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水价

02.06.2016  20:21

  新湖南客户端6月2日讯(记者 王为薇)据省发改委消息,2020年年底前,我省县城及有条件的建制镇将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省发改委在《关于推进全省县城及建制镇全面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中称,今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并确定建立专项考核通报制度。各市州县(区)要高度重视阶梯水价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协调安排专门力量抓紧做好这项工作,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

  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对于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着重要意义。《通知》列出了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时间表——

  2020年前,县城及有条件的建制镇建立并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2016年~2017年,各市州可选择基础条件好,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率高的县城和建制镇先行实施;

  省直管试点县县城2016年年底完成建立阶梯水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