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四部门共同把关安全生产工作

24.11.2015  17:51

一是组织部门把关干部考察。该县把安全生产列入拟提拔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在拟提拔干部征求意见表上专门设置县安监部门对拟提拔对象的意见栏,凡拟定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安监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安检”合格方能提拔使用。

二是监察部门把关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无禁区、无特区,这是该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该县监察部门专门开辟了安全生产检查“绿色通道”,清理了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限制措施,凡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必须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三是宣传部门把关安全教育。县委宣传部将安全生产纳入了县委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成为了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的必修课。每年至少举办县委中心组学习班、科干培训班、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安监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0余期,年培训县、乡、村、村(居)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1500多名。

四是绩效部门把关安全考核。该县绩效办将安全生产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并逐年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率先参照省市做法实行绩效评估“不封顶”的倒扣分,考核权重领先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等五个“一票否决”工作。同时按照乡镇和县直单位1万元、村居1000元的标准,设立安全生产责任金,与工作绩效、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财政拨款“四挂钩”。

(桃源县安监局/周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