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四轮驱动”助推安全生产规范执法

14.12.2015  19:09

桃源县把“依法治安”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常态监管、实现本质安全的重中之重,坚持强培训、明标准、抓评议、严监督“四轮”驱动,多管齐下不断促进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强化培训促执法规范。该县推行了安监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跟班、模拟执法、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经常性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真正从实际操作层面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和素质,为实现规范执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明确标准促执法规范。制定出台了《桃源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桃源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桃源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桃源县安监执法人员“九不准”》、《桃源县安全生产案件审理工作程序》、《桃源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制度,集中汇编了《桃源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确保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及结案归档等法定程序明确,为安全规范执法提供了参照模本。

三是开展评议促执法规范。该县采取案卷评议、案件定期回访等多种办法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不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经常要情请省市主管领导以及县法制办领导到局机关对执法案卷进行现场指导,组织局机关股室之间互相找差错、互相点评,极大地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该县还采取明确职责目标、量化积分考核等多种办法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是严格监督促执法执法。该县坚持内部自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并用,采取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监督、定期走访企业听取执法对象的反映和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安监执法工作的有关问题,确保不断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实现“阳光执法”。

(桃源县安监局/周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