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打造为民司法工程

08.10.2015  14:15

  自年初以来,泸溪县司法局坚持“抓队伍、树形象、强职能、创满意”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打造为民司法工程,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打造人民调解安民工程。 为抓好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该局继续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专业化机制和平安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165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医患、交通事故、消费等7个专门调委会,在全县各法庭和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在接边乡(镇)建立边界联防联调联治联谊机制,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建立矛盾纠纷“两月一排查”和特防时段不定期排查、走访制度,在全县全面推行矛盾纠纷“五排五调”和“六前”工作法,实行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县主要领导定期交办制。1—8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47起,防止纠纷激化33起,防止群体性越级上访13起。 

   二、深化法治泸溪建设,打造法制宣传近民工程。 一是 法制宣传内容近民。利用山歌、展板、道德讲堂、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融入普法宣传内容,编写和征集普法宣传小册子,免费发放给村(居)民;结合“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成展板,在乡镇墟场、节日活动现场巡回展出,并将生动、典型的学法用法案例拍摄成专题片,在各学校、村(社区)巡回播放。 二是 法制宣传载体近民。以“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和法治乡镇(单位)、学校、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等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三是 法制宣传方式近民。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辟普法专题栏目,在单位办公场所、居民休闲广场、沿江风光带等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使普法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和生活层面。1—8月共开展法制宣传115场次,法制讲座25场,巡回展出宣传版块450块,免费赠送法律书籍5万余册,受教育人数达12万多人。 

   三、加强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一是 组建法律顾问团。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县、乡(镇)两级政府及村(社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借助“泸溪司法行政网”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电话(2130851、4267009),受理群众法律诉求。 二是 组织优秀青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提升信访、维稳工作的专业水准。 三是 建立法律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值守,实行统一受理、一站式审批、分流交办、限时办结。健全完善了服务承诺制、个案监督制、廉政回访制及预约上门服务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 四是 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辟绿色通道,把受援对象从低保群体扩展至低收入群休,并与信访维稳、公检法建立了刑事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配合机制,与劳动、工青妇、残联等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今年1—8月共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55件、公证420件、法律援助176件、司法鉴定35件,为党委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建议35条,参与调处重大矛盾纠纷65起、信访接待32次。 

   四、创新社会管理,打造特殊人群管控工程。 一是 严把社区矫正人员“入口关”。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不符合的不予接收。 二是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建立了全州首个社区矫正中心,健全完善了矫正对象档案和手机定位监管以及请销假、公益劳动、学习、思想汇报、奖惩等制度,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开展适应性帮扶。1—8月共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44件,共组织劳动12次135人、学习16场次,依法给予警告5人,执行收监1人。 三是 大力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了县、乡、村、组四级帮教工作网络和社会、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帮教模式,积极开展创“无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乡镇”及“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为主题的“两奔一促”活动,使特殊人群管控和教育挽救工作实效得到大幅提升,连续多年无一人重新犯罪。

(泸溪县司法局供稿,州局办公室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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