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会议

19.05.2016  16:30

 

图为会议现场

5月18日,桑植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结果意见,研究、部署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为优化国土空间功能格局,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改善人居环境,湖南省环保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开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划定结果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影响,一方面生态保护红线要实施严格保护。依据生态环境功能保护的需要,生态保护红线区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另一个方面生态保护红线极有可能成为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资金测算的依据。

会议首先讨论了《湖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结果》。桑植县国土总面积为3474.62km 2 ,其中红线区面积2133.49 km 2 ,占总面积的61.42%,作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等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将划分一类管控区面积1232.69 km 2 ,二类管控区面积900.79 km 2 。大家一致认为,我县作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生态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及时、合理、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必要时要强制划定,做到划分后的生态保护红线当对稳定,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划定工作要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工作局、林业局、统计局、气象局、八大公山管理处、风景名胜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支持配合下,共同完成。

会议要求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要按照省市的要求,保质保量,务必在7月下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