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卫生局创新举措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16.07.2015  18:58

  近年来,永兴县卫生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市作风建设相关会议和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大提质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以扎实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总抓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一、抓宣教,筑防线,增强自律意识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注重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采取组织观看有关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的电教片、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和警示等教育。二是紧扣“作风大提质”主题教育活动,强化行业作风自律。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3次,并要求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各单位每位干部职工,要求各单位在醒目位置开辟宣传栏,加挂横幅,形成良好氛围。县卫生局党组召开《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讨论会,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自律意识。 

  二、抓责任,促落实,坚持关口前移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与卫生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二是根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永兴县卫生局党组关于2015年县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全面部署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环节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明确目标和责任。三是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使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三、抓制度,建机制,源头预防治理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纪律规定,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认真按照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落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决策和议事规范有序,从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建立作风监督员网络,加大监管力度。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作风办,挂靠局纪检监察室,同时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备1名作风监督员,协助县卫生局作风办履行监督职能,协助单位负责人抓好本单位的作风行风建设,并下发《关于明确永兴县卫生系统作风监督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作风监督员及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健全了卫生系统的作风建设工作网络,强化了卫生系统的作风行风建设。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和各类诉求问题的受理工作。县卫生局对各类信访投诉件进行分类处置,根据信访或投诉的主要问题由对应的股室进行处理,重大重要问题由局纪检组牵头处理。2015年上半年,局纪检组先后受理重要信访件6起,针对咨询和反映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都坚持亲自批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处,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办结反馈率100%。 

  四、抓督查,促“”“”,落实监督职能 

  一是进一步开展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为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非法行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行为。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日常督查,采取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局机关分片联院的联系领导、联系股室不定期督查,局机关具体工作的分管领导、股室进行专项督查,局纪检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督查力度。针对作风问题突出的领域,针对突出问题纠而不止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作风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2015年上半年,局纪检组按计划完成了3次全面督查,并有针对性的对4个单位开展了8次明查暗访,卫生系统的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