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农业行政执法为农民生产保“平安”

08.08.2015  11:51

执法组检查农资经营门店

8月5日,由省农业委组织的全省湘中区域农业行政异地协作执法行动在我县展开,来自长沙、株洲、湘潭、邵阳等县市区的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和我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共同参与了执法行动。

据介绍,此次异地协作执法行动采取现场检查办案与座谈交流相结的合方式进行,主要针对湘中地区各县市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经营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巡查耕地质量、农业资源与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当天,执法组分别抽查了县城和两个乡镇(马江镇、浣溪镇)的12家农资经营店以及湖南湘冠生态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针对农资门店营销证照是否完备,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产品时效是否过期,进货渠道是否正当、是否销售违禁药物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同时现场查阅了蔬菜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田间档案。在执法行动中查获一家农资经营店冒用农药登记证,给予了立案查处,对个别门店出现经营过期农药的行为当场进行收缴并责令整改。

检查农业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

茶陵是个粮食生产大县,也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大县。为了规范农资经营户和农产品企业生产销售行为,坚决杜绝违禁农药进入田间地头、有害食品流向市场,今年县农业局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护航春耕生产”、“两考、两节保平安”、“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治理”等一系列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00人次,整顿市场20个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和生产基地500个次,受理举报投诉40件,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起,查获、没收假劣农资320公斤,挽回经济损失近70万元,有效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为农民生产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