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全面完成201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任务

17.04.2015  11:06

  安乡县在抓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上,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确保了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此,全县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65万亩,共惠及2个乡30个村5.65万人。该县在抓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上主要做到了“四化”并举:

  一、做细前期,规划“合理化”。为做细做实项目前期,该县先后召开了项目区乡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征求各方意见,部署相关工作。县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多次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部门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广泛征求意见,实地勘测,按照“旱能灌,涝能排”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编制了重点县建设年度标准文本和实施方案,为高标准完成重点县建设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营造氛围,宣传“立体化”。为营造重点县建设氛围,该县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一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先后在省水利厅网站、常德日报、湖南日报、安乡政府网站、常德市水利局网站、安乡手机报、安乡电视台宣传报道。二是设置公示标志牌宣传。在S306省道旁的显著位置竖立大型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宣传牌,在每个受益村施工现场设立工程建设公示牌,在每个项目区、每条渠道、每座机埠、每处水利设施设立工程建设标志牌,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召开现场会议宣传。该县多次组织参建各方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工程建设场面大、进度快、质量好的施工班组召开会议,推介经验。        

  三、完善机制,建管“规范化”。为切实加强工程建管,该县建立健全了“四个机制”。一是行政推动机制。成立了“安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层层分解,目标考核规范。二是廉政建设机制。建立了以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基本制度,以水利业务骨干为责任主体的包保制度,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财政、审计等部门为监督标杆的监管制度。三是现场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工程现场进行督查,并实行月调度制;县委办、县政府办以及县水利局、县财政局联合组成专项督查组,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综合反馈、排队通报,奖先惩后。四是建后管护机制。下发了《安乡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设施管护暂行办法》,明确农民用水户协会为工程管护主体,全面负责工程用水管理、维护管理,为做好管护工作,各协会均制定了专门的管护制度。

  四、广辟渠道,投入“多元化”。为拓宽资金渠道,该县狠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向上争。通过遴选,该县获得了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仅2014年度就争取到中央财政投入1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20万元。二是财政投。在财力十分脆弱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落实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用于重点县工程建设,缓解了建设资金的不足。三是整合聚。该县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了国土、农开等涉水涉农资金7650万元,打造出了高标准的小型农田水利示范区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四是群众筹。项目区受益群众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工投劳,参与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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