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党建带妇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27.07.2015  18:27

近年来,我县妇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妇女,坚持务实创新,统筹推进,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以求真务实、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绥宁,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县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妇联始终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把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目前,全县妇联组织建设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联基层组织健康发展环境良好。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对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在引领妇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创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党建带妇建”力度,切实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党组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把妇女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为加强妇女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为妇女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乡镇(村、社区)妇联专兼职干部配备到位、人均“一元钱”目标基本实现,一些长期以来制约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的实际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局面逐步形成。

(二)组织部门大力支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政策保障有力。县委组织部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具体指导。2014年,县委组织部、县妇联联合对全县妇联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基层情况,推动“党建带妇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创新发展,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切实保障。 同时,县委组织部将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奖惩。并将妇联作为优秀妇女干部的培养基地,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加大对妇联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在进行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把女干部的配备作为重点来抓。目前,全县25个乡镇妇联干部有3人进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全县362个村(社区)在第九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村(社区)两委有女委员468人,占村(社区)两委委员数的22.9%。有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22人,女村(社区)主任10人。

(三)妇联系统强基固本,妇联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牢固树立组织建设重在基层的意识,紧跟基层党建步伐,按照“夯实基础、拓宽领域、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不断巩固、调整、完善、规范基层妇联组织,有效实现了以妇女组织的覆盖带动妇女工作的覆盖。目前,全县有基层妇联组织441个,其中:乡镇妇联25个,县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54个,村(社区)妇代会362个,乡镇村(社区)妇联组织组建率均为100%,且妇联干部配备率达100%。 广大基层妇女干部注重发挥贴近妇女、服务妇女的优势,在“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定位,积极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巾帼示范村等各类“妇”字号活动,在和谐绥宁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党建带妇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基础,探索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妇联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我们立足实际,夯实基础,不断探索妇联基层组织的新途径。一是开展党群联建活动。全县各级妇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妇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党建带妇建”的要求,完善党群联建机制,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列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为妇女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机制保证。社区妇女组织建设纳入了社区党建整体框架,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列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机关妇委会建设列入了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并推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村妇代会作为配套组织同步进行换届,形成了党群联建的基本态势。二是开展妇联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从强化领导、完善组织、健全制度、抓好落实等方面入手,扎实有效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争创活动。目前,长铺镇江口园社区、朱砂塘社区、寨市苗族侗族乡长溪村、武阳镇雀林村、红岩镇楼下村5个村(社区)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荣获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开展 “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按照有阵地、有设备、有制度、有活动、有人员的“五有”标准,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 “妇女之家”示范点。现全县已创建7个县级“妇女之家”示范点,正在积极申报黄桑乡上堡村、关峡乡花园阁村“妇女之家”为市级示范点。开展巾帼示范村(社区)建设。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阵地、有实体、有活动的“五有”标准,加强村级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发动村(社区)妇代会积极创建巾帼示范村(社区),制订创建计划,落实创建措施,开展创建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目前,全县已有省级巾帼示范村1个,市级巾帼示范村2个。通过各类基层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基层妇联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妇联组织的作用发挥进一步增强。

(二)求创新,形成基层组织的新格局。在巩固基础阵地的同时,妇联组织结合妇女群众分布多样、需求多元、流动加快、新群体不断出现等特点,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组织模式和设置方式。一是着力抓好“两新”领域的妇女组织组建工作,把妇女组织建在各类协会、行业组织中,建在各类“妇字号”经济实体产业链上,提高妇女的组织化程度,在金水湾生态休闲山庄、绿森林药店等“两新”领域组建了妇女组织。二是强化村基层妇联组织的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村妇代会(妇联)+巾帼志愿者”的模式,同时在妇女群众聚集活跃的地方挂牌成立妇女文体活动站,扩大妇女工作的覆盖面,彰显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重履责,激发基层组织的新活力。各级妇联充分开发组织职能,创新活动载体,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中抓结合、创特色、求作为,组织的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城镇大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推动女职工立足本职,建功成才。在窗口服务单位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激发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目前,全县有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省级“巾帼文明岗”5个,市级“巾帼文明岗”5个。在农村,大力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打造农村妇女工作新品牌。通过“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投身“美好乡村”建设,激发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力。同时,扎实开展服务民生工程,每年都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妇女小额贴息贷款等活动,帮助广大妇女就业创业。积极履行维权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两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26人次。关注贫困妇女儿童,两年来开展了一系列爱心救助活动,深受社会好评。

(四)强能力,展示妇女干部的新风貌。我们始终把加强妇女素质教育、提高妇女发展能力、强化妇女参政议政,作为提高基层妇女干部战斗力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实抓好。一是实施妇女干部成才工程。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的重视和支持,举办女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女干部培训班,组织基层妇联干部参加省市妇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一步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各级党委重视培训妇女干部,每年党校举办的培训班,都向妇女干部倾斜,确保一定比例的妇女干部参加培训。“党建带妇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三同”,即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与同级党委组织的教育培训同步规定,同步实施,同享党校师资等资源。二是抓作风建设。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年、保持党的纯洁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妇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基层妇联干部形成凝心聚力干工作、创先发展争一流的局面。三是开展评选表彰妇联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为弘扬妇联干部创新务实、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精神,更好地带动全县妇女在和谐绥宁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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