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社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1.01.2016  11:47

  2015年以来,洞口县人社局着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狠抓作风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点领域行政用权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人社事业取得新成效。

  抓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该局全体党员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体现在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省委、市委、县委决策落地生根的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人社工作政策执行和业务办理工作中,体现在“人社人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和作风转变中。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证党内健康的政治生态。

  抓责任追究,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文件精神,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扭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好分内之事、尽好应尽之责,精耕细作种好“责任田”,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础在党组织,关键在“一把手”。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军坚守责任担当,以身作则,真抓、实抓,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排头兵”。 去年3月底4月初连续下发了《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分别分解落实到局党组成员和局纪检组,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

  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滋生。今年,该局党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窗口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庸懒散”治理活动,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继续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身作则,自觉做到要求严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胜于一般干部,以行动做无声的命令,以身教做执行的榜样。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今年,我们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严肃追究顶风违纪者和相关单位及领导的责任。开展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检查工作。制定公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公车管理数据库,各单位公车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放在规定停放的地点,以便随时检查,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开展作风督查。下发了《关于印发〈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方案〉的通知》,开展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活动,局属各单位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明显好转,今年除不间断开展经常性作风检查外,还有组织的开展作风检查3次,查出的问题,在党组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到位。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监督。严格按规定、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受到良好效果。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力度。今年针对石柱乡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较乱的问题,纪检监察及时介入,入村入组,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以基金票据为依据,采取“对组名、对参保人姓名、对参保金额、对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对全乡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参保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核对,修正已发现的错误信息3千多条,收回参保基金4万余元。

  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该局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按要求设置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为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奠定组织基础。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深化“三转”,回归主业,逐步理顺其与局党组及县纪委的关系。关心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强班子、建好队伍,努力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