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严查校外有偿培训 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0月9日讯(记者 廖真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培训,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教育声誉,同时也扰乱了民办培训市场秩序,群众反映强烈。针对今年县人大工作评议中聚焦的师风师德问题,记者近日获悉,县教育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培训专项治理行动。对经调查核实,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培训的在职教师,酌情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收缴非法所得、扣发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等级、开除等处分。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针对以下四项行为:在职教师兼职兼课,即以专门机构(包括民办培训学校、教育咨询企业、托管机构等)为依托,组织或参与小班培训、“一对一”辅导等有偿培训;在职教师组班培训,即以家长委托等名义,临时租用场地组织学生开展培训;在职教师收受回扣,即向培训机构介绍或推荐生源、获取高额回扣;在职教师其它相关行为,即情节严重、反响强烈的家教家养行为及协助、参与专门机构相关工作。
9月下旬,各县属学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和督促在职教师签订相关承诺书。10月,县教育局将在课外培训高峰时段,集中力量对学校周边小区开展地毯式督查。同时,对群众意见集中、社会反响较大的投诉举报,随机暗访并及时进行处置。必要时争取与监察、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对相关机构采取执法措施。
“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被酌情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收缴非法所得、扣发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等级、取消评优晋级、开除等处分。对因管理不严、治理不力导致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培训影响恶劣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对其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当年绩效考核评优资格。各民办培训学校若存在未经批准、违规聘用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兼职兼课的,将被给予黄牌警告,当年办学情况评估将直接被定为“不合格”。
针对该类行为规模小、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县教育局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鼓励和提倡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信息、招生传单、现场视频音频等形式提供相关查处线索。投诉举报由县教育局监察室受理,联系电话:0731-84011865,QQ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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