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来娄调研座谈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06.11.2014  14:4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法治湖南建设和省委贯彻《决定》实施意见起草提供参考依据。11月4日,按照省委要求,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带队来娄底开展专题调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省委狠抓会议精神落实,当前正结合法治湖南建设,筹备起草全省贯彻《决定》实施意见,并专门成立了由徐守盛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孙金龙为组长的文件起草小组,还组建了10个专项调研组。以段林毅厅长为组长的第六调研组由民政和司法等部门组成,围绕“加强有关乡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章的规范管理”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轻车简行来到娄底,即与与娄底市民政、司法、公安、综治、农委等10多个市直部门及部分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及部分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规范制定、引导执行乡规民约、市民公约和行业规章主题,积极踊跃发言。段林毅厅长不时与发言人交流,并要求调研组将发言人的发言提纲带回去分析和整理。

在调研会上,段林毅厅长充分肯定了娄底市在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引导和规范乡规民约、市民公约和行业规章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强调,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快法治湖南建设中,要充分认识乡规民约、市民公约和行业规章在规范群众行为、落实依法治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认真学习领会好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民政、司法两个职能部门,与这两项工作、与法制建设直接相关,更要继续深入学习下去;要切实认识到乡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章等都应该在我们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积极做好对原有乡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章的清理、修改和完善工作;要明白乡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章的重点是要有针对性、要管用,既要体现自制、协商,更要让大家认同、遵守,要结合实践去落实。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陈毅华,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娄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文君,娄底市副市长刘益丈、市民政局局长邓志洪等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胡炎鸣  邱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