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强化法治 加快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在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段林毅)

23.01.2015  14:44

深化改革 强化法治 加快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在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段 林 毅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方面的意见。

  一、总结成绩,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2014年,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安排部署,围绕中心,紧扣大局,尽责履职,乡镇区划调整、社会组织管理、健全村(居)议事制度等14项工作纳入全省深化改革任务,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4项工作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优待抚恤、孤儿保障、殡葬补贴、医疗救助等12项公共服务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托底清单,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纳入全省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三项指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级考核指标,19项业务纳入平安湖南建设重点任务,全省民政转型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年,我们围绕分类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筑牢困难群体托底保障“安全网”,推动社会救助由碎片化、粗放式向系统化、精准式转变,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确保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这一年,我们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实践,激发社会组织内生活力,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进一步提升改革创新水平,确保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全省稳增长、促改革增添了新的生机活力。这一年,我们围绕发挥社会服务支撑作用的要求,创新和加强基本服务供给,加快发展民政相关产业,推动民政为民服务由“政府包揽”向“购买社会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这一年,我们围绕民政法治建设,重视民政政策创制,推动民政重点改革由部门、局部突破向法治保障、顶层设计协调推进转变,依法履职,推动民政民生政策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这一年,我们围绕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民政,密切联系群众,推动民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了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民政干部作风明显改善,成为推动全省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2014年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的一年,是民政改革创新力度最大的一年,是转型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的一年,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

  (一)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长沙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按省政府要求,在全省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即城市低保标准为330元/月,农村低保为165元/月。实施一年效果很好,全省城市低保保障133万人,平均保障标准达到360元/月,月人均救助266元;农村低保保障325万人,平均保障标准达到204元/月,月人均救助12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年标准2743元,医疗救助525万人次,临时救助40万户次,保障标准和覆盖面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绩效管理改革,全省基本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2000多个乡镇和街道建立了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聚焦宣传常德市低保规范化建设经验,民政部重点推介邵阳县强化乡镇城乡低保主体责任做法,资兴市自主开发的低保数据信息比对系统被民政部收入培训课件,全省精准救助水平不断提高。高效有序应对多次洪涝灾害,全年紧急下拨救灾资金3.81亿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9.3万人次,救助220多万人次,湘西自治州和受灾重点县灾后重建获得各方好评。积极推进老区“精准扶贫”,协调安排老区扶贫开发资金2000万元,近10万老区困难群众直接受益。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开展困境儿童救助试点,有效保障了4.4万名孤儿基本生活。创新慈善方式,慈善援助10万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万余人次,张家界市建立“公办+民办、救助机构+医疗机构”的救助模式反响较好。积极推进双拥优抚安置体制改革和政策落实,全省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帮助9万多重点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推广常德经验,建成 “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708个,怀化市探索“五化五率”教育培训机制,永州市举办“双带双促”先进事迹报告会,全省“双带双促”活动不断深入,退役军人成为了基层带头维稳、带头致富的生力军。退役士兵、军休干部、军休职工和伤病残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社会化改革,军休文化蓬勃发展,政治经济待遇全面落实,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拓展。坚持改革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有效释放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进基层民主实践,改革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全面完成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省村(居)委会依法自治率达到90%,益阳市开展 “四位一体”(村党组织、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会)村级组织建设,株洲市实现村(居)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覆盖。加强社区建设、改革社区保障服务机制成效明显,雨花区确认为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长沙市全面提高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邵阳市安排1亿元用于社区建设,常德市建立 “完美社区”标准体系,岳阳市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整治,有力推进了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践。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的做法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年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231个,全省总量达3100多个。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长沙市建成6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株洲市探索开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全省社会组织总量达到2.7万多个。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全省已有64个市县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99.5%。

  (三)基本公共服务优化提效。坚持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托底清单和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依据,强化民政公共服务供给,取得了明显成效。创新社会养老业发展,争取省政府纳入全省重点服务产业,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沙、湘潭获批全国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市,雨花区、双牌县获批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县,郴州市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促进了养老服务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省养老总床位数达到24万张,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36.5%,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21%,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相融合和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依法加强老年优待,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省服务目标人群补贴覆盖率超过40%,起草修订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通过并报省人大。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创新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民政部重点推介常德市未成年人保护做法。慈善事业加快发展,长沙市蝉联“七星级慈善城市”,娄底市成功跨入全国百强慈善城市。加快发展福彩事业,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全年安全发行72.9亿元。岳阳市积极拓展市场,发行总量跃居全省第二。依法推进殡葬事业改革,省政府在衡阳市召开全省殡葬改革现场会,出台了《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衡阳市党政主导、部门联动推进殡葬改革成效显著。积极探索乡镇区划改革,创新地名公共服务,湘潭市率先开展行政村调整合并,怀化市被评为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单位。

  (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立足湖南“一带一部”和“四大板块”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区位优势,紧抓民政部牵头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有利契机,转变发展思路,争取中央和省级投入项目建设资金5亿多元,市、县财政也配套了不少资金,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全省新建和改扩建救灾物资储备库、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优抚医院、重点烈士纪念设施、省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军休管理服务机构、重点军供站等基础设施项目860个,民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民政部在汝城县召开第二次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会议,郴州市抓住契机,争取多方投资3亿多元,建设民政项目423个,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大突破。

  (五)基本保障措施得到强化。适应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新形势,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制定12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为民服务10项承诺,厅机关荣获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称号,行风民意调查满意率达到92%,各项绩效考核均取得较好成绩。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去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各项民政经费创历史新高。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民政事业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条件不断改善。加大民政宣传工作,深化与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及时传播民生好政策,发出民政好声音,讲出民政好故事,营造良好的民政工作环境,得到了省、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化民政理论研究,开展“转型民政看湖南”系列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撰文点评我省“转型民政”经验,全省转型发展共识和氛围日益浓厚。民政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民政网站群,在全国民政系统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联通的内网办公平台,基本实现厅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全省民政公文网上传输。市县民政部门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民政事业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梳理和解决一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举措,全省民政系统服务大局和转型发展的能力得到提升。

  过去一年,民政部先后推介、批示肯定我们在部省共建、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殡葬改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涉军保障服务、区划地名等13方面的经验,重点工作评估获评民政部优秀单位,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民政工作时,家毫省长特别点赞民政工作,并对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戴道晋副省长在听取全省民政工作汇报后,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民政部门的工作成绩和水平处于全省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民政部精心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的结果,也是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厅党组向全省民政战线的同志们、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的看到,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民政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还比较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我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树立改革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转型思维,充分认识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并规范引领新常态,推动全省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二、明确重点,加快推进全省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2015年,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调整年,是“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年,是民政法治建设开局年,是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年。做好全年的民政工作,我们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按照省委“狠抓改革关键,突出创新创业,着力转型升级,加强民生保障,注重底线思维”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加快民政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全省民政事业转型升级。

  新常态下要有新作为,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围绕大局,主动站位全省大局,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民政转型发展新机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民政职能,找准切入点、契合点,推动各项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强化民政在全省大局中的作用。必须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既要当好改革的推动者,也要当好改革利益的割舍者,增强改革意识,认真抓好民政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加快推进关键环节的创新,不断释放民政事业发展强劲动力。必须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建成法治湖南中,加快民政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责,规范民政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群众公平公正的得到实惠。必须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既要善于激发内力,也要善于借助外力,畅通内外协调机制,整合部门协同力量,推进科学透明管理,拓展民政融资渠道,凝聚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必须更加注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作风行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改善宣传方法,树立民政良好形象,促进全省民政事业蓬勃发展。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任务繁重、要求更高,省厅下发的《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作了具体安排。这里我重点强调7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民政改革,提高创新发展水平。改革是民政转型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破解难题的重要法宝。去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全省民政系统破解了一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改革带来的强劲推力和成效初步显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三期叠加”的矛盾,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要始终不渝的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他又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要趁热打铁、乘势而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强改革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的新要求。12月31日,省委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下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民政部门14项牵头任务。厅党组对此非常重视,当天下午就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对改革事项进行研究,并与省委深改办多次对接沟通,明确问题导向、顶层设计、于法有据、统筹协调四项改革原则,确定了民政领域改革的目标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出台2015年民政改革工作要点。上半年,省厅将召开全省民政深化改革工作会议,以省政府名义和民政部签署部省共同推进民政事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合作共建协议,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的意见》,强化改革顶层设计。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主动适应改革新常态,积极与各级党委深改办对接,超前谋划改革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村(居)议事机制建设、救灾减灾能力建设、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创新慈善事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14项牵头改革及协同改革任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推动民政领域各项改革,在民政系统形成上下联动推动改革的工作合力。

  (二)加快民政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树立法治思维,加强法治保障,是履行民政职能,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民政事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涉及很多法律法规,政策性、程序性和原则性都很强。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省委印发了《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对民政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多个层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基本上涵盖了民政领域方方面面。民政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对民政法治建设提出了5方面17项工作要求。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将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抚恤金的行政行为明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省政府规定省直各部门涉及到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如果败诉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责任。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按程序办事将是民政部门履职新常态。省厅即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进行系统安排。各位市州、县市区局长一定要树立法治理念,积极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加强民政领域立法,今年省厅将编制《全省民政2015年—2020年立法规划》,出台《湖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及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落实国务院和省级法规规章的配套政策文件,完善民政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要坚持依法行政,建立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全面履行民政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民政部门权力运行。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民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民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民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民政内部执法职能和资源,规范民政执法标准和程序,建立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省厅今年将对全省1-2件民政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或专项督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检查督查工作。要加强民政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抓住各级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契机,争取市县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民政法制机构,配齐民政法制工作队伍。

  (三)全面实施精准救助,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政部要求把托底民生保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进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树立“法治救助”理念,继续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作为头等大事,着力推动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救助结果法定化,保障群众依法享有救助的权利。各地要按照省里即将出台的《湖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依法规范社会救助工作。要创新“精准救助”手段,继续实施全省城乡统一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出台《湖南省低保家庭财产和收入核查办法》,加快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完善核查机制,筑牢“精准救助”门槛。各地要按省厅部署,科学确定和完善低保标准,抓紧细化救助家庭的收入、财产认定条件,使民生安全网“编得更密、织得更牢”。要发挥“兜底救助”作用,县级民政部门要创新工作平台,以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主体,融合其他保障基本民生的工作力量,大力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督促乡镇(街道)承担起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主体责任。今年省厅将继续加大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的补助和扶持力度,推动全省“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覆盖。积极探索“救急难”试点,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上半年,省厅将召开全省现场会,推广试点单位经验,并在政策、资金方面向“救急难”试点单位倾斜。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增强“救急难”工作合力。要强化减灾救灾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救急难、托底线的重要基础作用,做好各类自然灾害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尤其是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减灾委牵头协调职能,做实做强各级减灾委办公室,优化整合各类减灾救灾资源,建立健全与农业、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好相关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其有序有效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搭建平台,增强民政救灾主体作用。

  (四)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民政部门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责任部门之一,要按照省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共服务托底清单要求,梳理优化民政部门相关任务事项,改革创新供给方式,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健康养老列为6个重点培育的消费热点之一,省政府将“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列为15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首次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对市、县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省厅近期将出台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的实施办法,把考核指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上下联动层层传导任务责任,全年新改建公办福利院、老年公寓15所,新增床位2000张;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0所、新增床位8000张;新改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和农村幸福院2550个、新增床位10000张,确保全面完成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的考核任务。县市区民政局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统筹协调,狠抓指标任务落实。要切实抓好《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省厅将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扶持办法和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方案等配套政策,各个县市区要按照省厅的部署,尽快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有关政策文件,从政策层面创新来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长沙市、湘潭市、雨花区、双牌县要以养老改革试点为契机,继续先行先试,探索养老服务业发展新路子。加快老龄事业发展,争取省人大尽早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推进地方政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确保全省养老服务补贴目标人群达到50%以上。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优化长株潭城市群行政区划,做好地名普查、地名文化建设和界线管理等工作。加快殡葬事业改革,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提高全省火化区火化率。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流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继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强婚登、收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我省配套措施政策。继续实施慈善一日捐、美心工程等慈善救助项目,加快全省社区“慈善超市”建设,推动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和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落实。创新福彩发行管理,建设阳光福彩,强化安全发行和整体营销,抓好福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服务国防军队建设,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军、依法强军,提高国防和军队法治化水平。今年,省厅将服务军队现代化建设纳入对市州、县市区的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建立完善领导信访值班月制度和厅级领导联点市州、县市区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工作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抓住国务院批复长株潭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契机,继续以双拥创建为龙头,以“双带双促”活动为载体,依法做好涉军保障服务工作。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表彰,精心安排抗战胜利70周年、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活动,深化“走边防、联基层、暖兵心”活动。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政策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帮助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抓好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管理,规范评残评烈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加强与高校合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好就业帮扶措施。深化“双带双促”活动,加快“退役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扶持一批干事创业的退役士兵先进典型。完成军休干部和军休职工移交安置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全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军休干部两项待遇,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提升军休服务保障水平。

  (六)扎实推进“三社联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建立“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机制,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要求,探索建立健全村(居)委同步换届和村(居)干部分级培训制度,清理规范村(居)民自治章程、乡规民约,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和村(居)民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村居议事协商制度建设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不断提高全省村(居)依法自治达标率。扎实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以及“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加快社区机构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抓好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工作。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深化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做好已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的过渡期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公务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政社分开、行政脱钩。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加快购买服务机制建设,协调财政等部门制定民政购买公共服务清单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录。完善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发挥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示范作用。扎实抓好社会工作政策创制和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争取省财政支持,加大福彩公益金投入力度,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加快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设置和民办社工机构扶持力度。切实做好社工人才支持“三区”计划工作。

  (七)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转型发展保障水平。民政自身能力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完善乡镇民政机构,市县民政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要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争取更多的重点民政项目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厅将加强与民政部及市县民政部门规划之间的衔接,强化政策、资金和人员保障。各地要全面梳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尚未完成的任务要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确保善始善终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要开展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今年省厅将对市州、县市区重点民政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一些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各地要按省厅的部署,对重大决策政策的落实、重点工作的开展、重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面梳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重点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省厅评估结果将与年底民政工作考评直接挂钩,并通报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家毫省长昨天在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特别强调,政府各部门要压缩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放松的新常态要求,继续下大力整治民政“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各类腐败行为。特别是民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发放等环节,务必要加强监管,牢固树立法纪和规矩意识,完善各项审批程序,严防腐败问题发生。要狠抓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民政业务系统,建设统一的民政业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加大全省民政内网办公平台应用力度,提高民政系统行政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民政宣传和舆情引导能力建设,策划宣传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成效,主动发声传播民政正能量。开通民政门户网新闻客户端和政务微信,营造事业良好发展环境。依法加强民政信访工作,继续落实厅领导信访值班制度,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大力推广网上信访,依法保障上访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志们,全省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要坚定信心、创新举措、精准发力、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奋力书写民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