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磊副厅长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的发言提纲

24.03.2015  02:05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这一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千头万绪的各个领域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始终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初步形成,“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特别是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赢得了党心民心。事实充分证明,我们党和国家敢于直面问题,从不讳疾忌医,正以空前的决心和力度惩治贪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峻性看,近年来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我省民政部门所掌握的资金不断增加,而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如何做好全省民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营造风清正气的行业风气,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一、要认识再提高。 反腐倡廉工作预防是重点,教育是基础。我们民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反腐倡廉思想认识再提高,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在全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中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自觉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成效上显著;二是教育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包括我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坚持依法办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坚持教育的多样化与实效性。要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引导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反面教育以腐败分子作反面教村,时刻警醒干部职工洁身自好,引以为戒。要在布置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反腐倡廉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把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和反腐倡廉要求同时安排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

   二、要认真落实廉政纪律。 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别是十八以来,中央继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又针对“强化干部监督”、“提倡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文件和规定,划定了“禁区”和“红线”。各级民政部门和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自律,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和自觉维护制度;同时要层层落实廉政工作责任,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约谈调研”以及纪检监督等形式,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管控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将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系统上下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切实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要重点抓好资金管理。 抓好廉政建设,财务管理是基础。民政权力主要集中在管理的各种资金多,以往出问题也在这方面。因此,一定要加强财务、资金管理,规范财务开支管理。针对以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加强整改外,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各项环节工作监管。比如,在费用开支上,要建立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不能寅吃卯粮和违规开支;在资产管理上,要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做好资产的清查盘点,掌握家底;在财务制度执行上,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四、要健全廉政机制。 要有效防治腐败,不仅要加强教育,严格纪律,而且要加强监督,推进综合治理,强化廉政工作保障。一是要完善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机构建设和工作流程,坚持重要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在作风建设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要完善和发挥机构管理职能。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工作职能,坚持民政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要强化廉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监督职能,经常以约谈调研、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廉政建设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纪、政纪、法律及制度等多种监督方的有效配合;各级民政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在基建、物资采购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公开招投标管理办法,坚持阳光操作;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善于从群众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对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要加强专项检查,特别是对资金和物资要进行定期的财务检查,防范于未然。四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涉及腐败及系统行风建设,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打击违规违纪的侥幸心理,让制度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区”和“红线”,确保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