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完成省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3.06.2017  12:04

为进一步加强省公安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厘清文件底数,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全省规范性文件统计和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份以来,省厅部署厅属各单位,对省厅制定发布和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日前仍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由省厅法制总队牵头,清理任务涉及治安、交警、禁毒、消防、网技、人口与出入境、科信、信访等多个职能部门。清理出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共66件,其中包括,处于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33件,已超过有效期还在实施的22件,将在今年年底前超过有效期规范性文件2件,未办理“三统一”发文手续的规范性文件9件。目前,省厅已将清理结果报省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