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厅机关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会

29.01.2015  20:03

  1月27日,我厅组织召开厅机关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石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兼职纪检监察员和厅归口管理公司纪检监察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4年度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源头治本工作,交流了各处室、单位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一年来,各位兼职纪检监察员认真履职,从自己做起、从自身抓起,积极发挥自身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把关守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石建国充分肯定了厅机关兼职纪检监察员2014年度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在学习业务工作的同时,要熟悉党纪条规;二是进一步严肃纪律,兼职纪检监察员更加要严格要求自己,守纪律、讲规矩,做好表率;三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尽心履职,兼职纪检监察员不仅要当好联络员、宣传员,还要做好监督员。下一阶段,厅纪检监察室将强化对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监督,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各处室、单位兼职纪检监察员要积极协助本处室、单位领导做好相关工作,平时多思考、多研究,为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出主意、当好参谋。

  石建国指出,近期中央、省委相继召开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对2015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对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同时,《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已经发放到各处室、单位,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石建国强调,临近岁末年关,各处室、单位一定要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贯彻《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通知》,切实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遵守省纪委《关于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中要求的“十二条”禁止性规定,以节俭、清廉、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稿源: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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