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19.10.2015  18:55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就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适应机构调整后的实际,对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适当调整,组长由党组书记、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市场秩序处和法规经贸处的副厅长担任,厅办公室、财务处、市场秩序处、法规经贸处、人事处、监察室、信息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在法规经贸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订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在厅外网公布,真正做到把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统筹抓好全省商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按年度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把厅领导学法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厅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举办厅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除研究人事及保密问题外,厅党组、厅务会议一般安排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且已纳入省政府对我厅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政府制定的依法行政考核方案要求和各处室职能分工,厅办公室、财务处、市场秩序处、法规经贸处、人事处、监察室、信息中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均承担一定的职责(见附表),各有关处室要切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厅依法行政工作。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听证制度。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实行目录化管理。《湖南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湖南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公布后,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需要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决克服以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四、完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要逐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处室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要在每年11月30日前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法规经贸处汇总。在省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评中,及时提供各种资料,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湖南省商务厅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