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八届高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25.07.2016  22:05


 



湘商加贸〔2016〕6号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八届高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6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市举办。高交会成功举办17届,每年都吸引大量的国际、国内客商来参展、观展,已经成为中国规模最大、在国际上颇具影响力的国家级、国际性科技成果交易盛会。为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寻求合作机遇,拓展海内外市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我省仍统一组团参展。为保证我省今年高交会参展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参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展主题



本届高交会我省将以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为参展主题,重点展示我省生物医药和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展览会期间各市州、园区、企业可以举办形式多样的各类招商推介、产业对接等活动。



二、展览费用



各参展园区、企业的展览摊位费、布展费由省团秘书处承担,高交会期间各单位食宿、差旅费自理。各市州、园区、企业举办的推介活动费用自理。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特别是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对集



中的长沙、株洲、衡阳、郴州、永州等市,要高度重视高交会组展工作,积极认真组织动员企业参展、参会,组织好本市州已报名的参展企业赴深圳参展,并协助企业做好展览相关工作。



2.各市州、园区应注重会前的客商联络工作,加强与香港、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对接,充分利用高交会平台组织招商推介活动,推介活动方案须报省团秘书处备案。



3.请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参展报名表传真至我厅加工贸易处(联系人:洪艳,电话:0731-85281287,传真:0731-8228716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参展报名表



附件




 



高交会参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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