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05.01.2018  18:42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厅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推进湖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湘管发〔2017〕92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制度和垃圾处理系统,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有效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为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厅机关及所属各单位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的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对各类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处置,引导干部职工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共同创造优良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厅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毛七星  厅副巡视员



成员:王焕林  机关后勤中心主任



            何柏宏  大院后勤中心主任



            张  红  机关后勤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民公  大院后勤中心住宅科科长



            刘  波  大院后勤中心物管科科长



            屈义和   大院后勤中心住宅科副科长



            唐  平  大院后勤中心物管科副科长



职责:



机关后勤中心: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牵头、协调工作,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宣传推广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关食堂餐厨垃圾的分类处理工作。



大院后勤中心: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具体工作,制定我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按要求在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场所设置相应的垃圾分类回收装置,与具备资质的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垃圾收运处理合同,建立相关垃圾处理台帐,厅机关生活垃圾的日常收运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厅机关将统一印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制作宣传画板和宣传标语,并利用厅数字化办公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的意义及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生活垃圾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2、完善设施配置。按照分类规定和需要,由厅大院后勤中心在办公楼和公共区域、生活区域设置数量足够、标识醒目的分类投放垃圾桶,合理布点,方便投放。规范设置垃圾分类临时存放点。设置专门的电器电子及有害垃圾投放场所和容器,标识清晰。厅机关后勤中心应在机关食堂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并设置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桶。各处室(中心)视具体情况设置分类垃圾桶。



3、自觉分类投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既是机关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个人文明素质的重要体现,机关干部职工要对垃圾分类工作高度重视,形成分类投放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厅领导和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垃圾分类投放的榜样。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电子电器产品,应统一交由机关后勤中心收集,登造记册,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其他电子电器及有害垃圾应投放到专门场所和容器。餐厨垃圾由机关食堂收集投放到专用垃圾桶。



4、做好收运处置。厅大院后勤中心应建立垃圾分类日常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集和清运工作,应与社区、环卫、城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区域内统一的垃圾清运部门,按清运规范实施,并与其签订收运处置合同。对于电器电子及有害垃圾应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单独收集存放,登记造册交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厅机关后勤中心应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帐制度,记录餐厨垃圾的数量与去向,做到“日产日清”,交由专业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收运处置,并与其签订合同。



5、加强日常督促。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齐心努力、自觉践行,同时也要加强日常督促。各处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处室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把好垃圾分类第一关。机关党委、机关后勤中心、大院后勤中心等应加强日常检查评比,既树立先进,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的现象要敢于批评监督,将机关处室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作为机关文明创建的一部分,纳入对处室的考核之中。同时,发挥楼层保洁员监督员、劝导员的作用,对干部职工的日常垃圾投放进行监督和引导示范。通过多方努力,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厅直各单位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规定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湖南省商务厅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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