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调税调价同步推进 上调烟草税意在控烟

26.05.2015  12:36
  红网湘潭站5月26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曾明辉 谢雨)近日,不少烟民发现,卷烟涨价了。这与我国上调卷烟消费税的相关政策有关。
  
  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规定,从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指以征税对象的价格或者金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比例计征的税收)税率由5%提高到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指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
  
  国家烟草专卖局同日印发的通知显示,自5月10日起,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同步调整。从烟草商业企业入手,通过提高卷烟批发、零售价格和征收从量计征税。
  
  卷烟消费税上调,对卷烟售价影响有多大,对湘潭税收有何影响?上调的最主要目的何在?连日来,我们就此进行采访。
  
   卷烟调税调价同步推进
  
  受卷烟消费税上调政策影响,湘潭各个卷烟零售店开始上调售价。
  
  近日来,我们走访了河东几家卷烟零售店,发现不同品牌的卷烟价格均有所上调。
  
  在河东建设路口经营烟草零售店的汤女士表示,本月10日开始,店里就按照新的卷烟消费税对部分卷烟零售价进行了调整:精品白沙烟由原来的每包8元上涨了0.5元,黄盒芙蓉王由原来的每包23元上涨至25元。
  
  岳塘区宝塔街道大阳新村的一家超市里,先前每包售价32元的蓝壳芙蓉王卷烟,现在售价34元。其他品牌的卷烟价格,相应有所调整。“我们基本上按照国家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价格上调6%。”这家店主称,国家烟草专卖局同日印发的通知显示,自5月10日起,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同步调整。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这次调整在内,我国卷烟消费税有过五次调整:1994年确定税制,此后分别在1998年、2001年和2009年、2015年进行调整。与以往相比,本次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实现了卷烟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受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影响,湘潭市卷烟批发的消费税会有一定程度地增长,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会相应增长,但企业所得税会出现下降。他还表示,湘潭市预计增长的卷烟消费税数据,并不方便透露。
  
   税价调整目的实为控烟
  
  卷烟价格和消费税的上调,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在采访过程中,零售商均表示,涨价对香烟的销售影响并不明显,涨幅相对较大的是中高档烟,但对长期抽这个价位香烟的人来说,几元钱的涨幅并不会改变他们对香烟的选择。有20余年烟龄的市民王友良认为,近年来物价普遍上涨,香烟涨价也在意料之中。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烟草价税改革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增加烟草对国家财政的贡献度,对冲国家财政减收压力;二是响应控烟的要求,控制卷烟销量。
  
  “综合各种因素,在不考虑中央转移支付的前提下,此次卷烟消费税改革对湘潭市财力影响甚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卷烟税价同步上涨也凸显改革新思路。”从事烟草零售工作16年的曹晋南说,这次调整改变了过去烟草税过度集中在生产环节的做法,对于促进烟草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促进烟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只有把卷烟消费税税费的上调最终传导到消费者身上,其控烟的目的和效果才能显现。从长期来看,卷烟税价联动上调后,势必带来卷烟需求量和消费量的下降,起到控烟的效果。
  
   国税部门积极落实政策
  
  为落实卷烟消费税上调政策,确保增量税收“颗粒归仓”,市国税局迅速组织部署,切实加强调查摸底、宣传辅导、征收管理和督导考核,确保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和征收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我们加强调研摸底,测算分析政策调整影响。通过加强与市烟草公司的沟通联系,了解消费税政策调整对全市卷烟批发经营及税收情况的影响。”市国税局货劳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卷烟消费税增收情况,有关数据正在进一步核准中。
  
  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市国税局加强宣传辅导,迅速转发政策调整相关文件,明确湘潭市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我们第一时间与当地烟草公司对接,加强对新的政策、会计核算、申报资料、税款计算等方面的分析辅导,使其尽快熟悉新政策,准确申报纳税。各级国税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将税收政策及管理要求传达至基层税务人员及相关纳税人。”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我们要求首月纳税申报期间,各县(市)区局派专人驻场辅导,加强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审核,保证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准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此同时,该局还及时完成税收征管系统的升级,做好纳税人的消费税税种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并加强督导考核,保障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