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11.10.2014  18:31
  红网南县站10月11日讯(通讯员 孟繁球)10月10日,从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获悉,南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40元。同时结合公租房所处不同的地理位置、地段、结构、楼层、朝向差异等综合因素,在上下浮动幅度10%以内,由该县房地产管理局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租金标准。
  
  为促进南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湘价服【2010】145号)的有关规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房地产管理局组成调查组,深入该县中心城区,现场采集市场房屋租金价格,按照公正,公平原则,在听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县市价格水平,经报请南县人民政府同意,益阳市物价局批准,正式批复核定上述标准,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将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