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大病保险补偿向五类群体倾斜

10.03.2017  09:02

  近日,从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重点对五类困难群体住院补偿给予政策性倾斜,旨在有效减轻困难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这五类人员分别是被列入精准扶贫对象、已建档立卡的人员;被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人员;被列入特困供养对象的人员;被列入优抚对象的人员;被鉴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属于以上类型的大病患者补偿起付线降低50%。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