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卖淫每次“抽水”10元 餐馆老板贪小利进牢房
22.01.2015 14:47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三年前,郭某在沅江市南大膳镇开了一家餐馆,因其菜肴口味好、价格实惠,生意一直不错。2014年11月的一天,一外地卖淫女胡某在该饭店用餐后又察看了周围环境,见此地人流量较大,想想“生意”兴许不错。于是找到郭某商量,希望郭某能给个“方便”,并承诺每次给予郭某10元“小费”。郭某一想这是一桩稳赚的无本买卖,便答应了胡某的要求,并将饭店二楼的储存室稍加收拾后提供给胡某做场地,由胡某在店内自由卖淫。后经郭某同意,胡某又联系到王某等人一起来店内从事卖淫活动。2014年12月20日,正当胡某等人进行卖淫活动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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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015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