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夫妻店”日进万金 腐败“夫妻档”何日谢幕

20.04.2015  13:23

  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上周重大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上周,“卖官夫妻店”的“老板”——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贞坚被判刑,“卖官夫妻店”关门,但对这起案件的反思却不应停止。俗话说,“妻贤夫祸少”,现实中一些官员的妻子不仅没有筑起家庭廉政屏障,反而利欲熏心,和丈夫唱起腐败“二人转”,一起走向堕落,最后双双站上法庭受审。

  一个台前、一个幕后;一个卖官、一个敛财。

  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把卖官当作生意来经营,夫妻二人开起了“卖官夫妻店”,5年受贿116次,总额858万余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属买官贿赂739万余元,占其受贿总数的86%。

  4月15日,刘贞坚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赃款人民币33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525.1579万元继续追缴。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造就了制度与亲情间的微妙关系,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几乎成为官场家族腐败最完整的诠释。“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这句名言也成为一些“腐败夫妻”同流合污疯狂敛财最形象的反讽。

  “卖官夫妻店

  讲“诚信”日进万金

  1962年出生的刘贞坚是山东省高唐县姜店乡八刘村人。2006年以来,他先后任巨野县委书记,菏泽市政府副市长,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在任巨野县委书记期间,刘贞坚开始收钱卖官。在他主政巨野县后期,一些干部不再用心工作,而是一心忙于送礼跑官,个别干部对买官的痴迷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为确保安全,刘贞坚精心挑选那些各方面表现尚可,有可能被提拔的干部作为敛财对象。他还有一套“诚信”法则:事办不成不收钱,收了钱一定要办成事。对那些收了钱没办成事的,他还会想方设法进行“补偿”。

  正是因为这种“高度诚信”,有些干部对刘贞坚的办事能力深信不疑,刘贞坚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在县里一言九鼎,这种交易神不知鬼不觉,从而在卖官的邪路上越走越远。

  据统计,向刘贞坚买官的干部中,有副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一把手10人。巨野18个乡镇党委书记中,只有1人没给刘贞坚行贿送钱。

  巨野官场还流传着“想办事、找大嫂”的说法,这个“大嫂”指的就是刘贞坚的妻子江某。她与刘贞坚共谋共贪,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内助”。

  江某喜欢权力带来的荣耀,用她的话就是“特别享受当县委书记夫人的感觉”,陶醉在分享权力的快感之中。对于干部行贿,她不仅来者不拒,有时甚至还索贿。刘贞坚前脚找干部谈了话,暗示提拔,后脚江某就去找这名干部要钱,称“困难很大,书记需要跟上面沟通”。

  刘贞坚任巨野县委书记时,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讲要对干部进行大交流、大调整,且声称是“历史上调整面最大的一次”。而江某则利用各种场合向外界透露人事调整信息,她时常有意无意地放出口风,例如,对一些干部说“最近要调整干部了,书记对你评价不错,你得好好表现啊”等,让这些干部感到自己升迁有望,而为了早被提拔,就给江某行贿。

  因贪污及挪用公款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的巨野县田桥镇原党委书记孔庆国,6次通过江某向刘贞坚行贿111万元。

  孔庆国想调到一个“油水大”的乡镇,曾带着3万元现金到刘贞坚办公室,被刘贞坚拒绝。虽然碰了一鼻子灰,但他并不死心,认为自己送钱的渠道和方法有问题,继而转走“夫人路线”。他了解到江某爱打羽毛球,就摸准时间,在羽毛球场地附近蹲点等候江某。敲开了江某这扇“”,孔庆国很快由镇长调为镇党委书记。

  在刘贞坚的“卖官所得”中,除了两笔10万元以外,其余都是通过江某收的。江某也因此受到法纪的严惩。

  其实,像刘贞坚夫妻这样合演的腐败“双簧”,并非是什么独创。说到底,其本质就是一种家庭腐败而已。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夫妻利益共同体下,搞腐败也变成了“夫唱妇随”。有人对已查处的家庭腐败案例进行剖析时这样总结说,腐败官员的背后总站着一个贪婪的女人。尽管此话有些偏激,但显然说明了夫妻共同腐败已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圈钱夫人

  “点拨开导”功夫不可小觑

  越来越多的案例显示,很多官员走上腐败道路都离不开“枕边人吹的耳旁邪风”。她们或出演“经纪人”,为丈夫权力代言,明目张胆与人谈判开价;或充当“批发商”,倒腾公共资源,进行权力寻租;或热衷“二人转”,丈夫前台倡廉,妻子后台受贿。

  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兼董事长毕玉玺的妻子王学英就是这样的类型。据毕玉玺身边的知情人称,王学英是个出了名的“搂钱耙子”,她曾“劝说”丈夫毕玉玺捞钱,“老毕,你现在岁数也不小了,再干几年就要下来了,也该想想退路了,靠你那点工资,能干什么?你手里的工程又不是你自己的,让给谁干不是一样呢”。在她的劝说下,毕家逐步形成了“丈夫在前面发迹,老婆在后面发财”的“格局”。

  毕玉玺曾经也是一个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好干部。北京市通州区(原北京通县)是毕玉玺的老家,也是他成长和仕途起步之地。毕玉玺自从担任领导之后,不仅教育大家要廉洁奉公,他自己也是以身作则,从不接受乡亲们送的一分钱一件礼物。因为丈夫的关系,王学英也受到了群众的尊重,这让她感到非常骄傲。

  毕玉玺在通县工作时,确实有一定的能力,作风也比较泼辣,胆子大,很有想法,也能从上头要来钱,其中就包括他为县里争取到资金修建运河大街和玉带路。但毕玉玺离开通县也正是由于修路中出了问题。1990年,玉带路工程曝出一起贪污案件,虽然没有证据显示毕玉玺与玉带路的贪污案有直接牵连,但案发不久,毕玉玺就离开了通县。在他离开通县时,并没有惯常的领导班子欢送仪式。

  1990年到1998年,毕玉玺到北京市交通局任副局长,主管公路工作。毕玉玺认为,按照以往的规律,像自己这样的干部到市里工作,应该安排个正职才算名正言顺。虽然这次调动没有降职,但也没有升迁。别人到市里都是正职,他却是副职,就认为组织对他不公平,心理逐渐产生了不平衡。

  王学英心里也为丈夫官场失意感到不满。就是这种被亏待的心理,让毕玉玺一度患上了抑郁症。王学英为此焦急万分,为了让丈夫找到一个发泄的出口,王学英暗示毕玉玺,既然总是觉得待遇不公,不如不卷入官场升迁,好好为自己、为家人弄点钞票。这仿佛是治愈毕玉玺抑郁症的灵丹妙药,慢慢地,毕玉玺开始收礼了,从半推半就到照单全收。

  毕玉玺还记得第一次做保龄球生意,对方提出给佣金,他不敢要。回家告诉王学英这事时,王学英没夸他,反而数落了他一顿,说他傻,哪有送上门的还不要的道理。后来毕玉玺实在经不起金钱的诱惑,王学英也时常“教导”他。毕玉玺想反正钱多也不是坏事,还能让老婆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何乐不为呢。从不敢要到开口要,毕玉玺在妻子的怂恿下完成了从一个廉官到一个贪官的蜕变。

  “就算你不为我和你考虑,你也总得为咱们的宝贝儿子考虑吧,人活一辈子不就图下一代更强嘛!”这是王学英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儿子可是毕玉玺和王学英的软肋,他们不惜重金把儿子送到国外读书,目的就是让孩子有个好前途。

  由于心里深深地“”着儿子,毕玉玺和王学英逢人就夸自己的儿子如何如何。一次,某建筑公司的老板张桂军和毕玉玺吃饭时,听说毕玉玺儿子要出国,于是张桂军就从他的存折上提出5万美元,送到毕玉玺的宿舍,毕玉玺在半推半就中接受了。

  毕波出国后,2003年8月,张桂军和毕玉玺夫妇吃饭,王学英又夸自己的儿子很聪明,现在英国留学。众人自然跟着附和赞赏一番,王学英却叹了一口气,开始哭穷。张桂军回单位后就与公司副经理商议,决定趁这个机会以资助留学为名再次送钱给毕玉玺。第二天,张桂军把自己的存折,还有密码、他的身份证一并送给王学英,里面存有18万美元,王学英犹豫了一下就接受了。但是后来不久王学英又把钱退了回来,原来毕玉玺觉得数额太大害怕出风险,让王学英退还给张桂军。但张桂军并没放弃,又向里面存了5万美元,再次送了过去,这次王学英没有再退回,之后又一次性地转到了儿子的账上。

  当然,张桂军“仗义”的行为随后被王学英告知了毕玉玺。张桂军很快从“老毕”手里赢得了6个工程标的。

  从此,心存着对儿子的“”,王学英在丈夫毕玉玺这把大伞的荫蔽下,开始为所欲为地四处“掠财”。贪婪的代价是——2005年3月16日,毕玉玺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05年8月30日,王学英获刑10年。随后,他们“心爱”的儿子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有分析人士总结道,“贪内助”点拨、开导的功夫不可小觑。这些“贪内助”或以歪理误人,常常唠叨“你还能干几年?等退下来,谁还会巴结你”;或以私情动人,挂在嘴边的是,“你不替自己想想,还不为孩子和我想想”;或以对比激将,“别人都在捞,你不捞谁又说你好了”。苦口婆心的“劝说”,煞费苦心的“刺激”,“枕边风”把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风化剥落。结果是,一人贪、全家瘫,夫妻双双把牢钻。

  夫腐妻贪

  到底是谁把谁拉下了水

  近年来,中央“打虎拍蝇”的反腐力度强硬,一批地方贪腐官员落马,其背后“贪内助”、“圈钱夫人”的身影频频出现。

  在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的妻子宋巍看来,丈夫做大官就意味着她也能做大官,也就是“夫荣妻贵”。丈夫升官,妻子也升官,两口子“步调一致”;在刘卓志的腐败之路上,宋巍也是其坚实的同伴,一路同行,一起腐败。

  刘卓志愿意与企业家“交朋友”,每次帮企业家说句话,对方都会得到不菲的“回报”。在案证据显示,刘卓志任盟委书记后,至少与9名生意人保持了金钱往来,包括帮人购买废旧楼房、暂缓关闭煤矿、建设铁路、销售奶牛、开发房地产等多项名目,涉及的钱款约有400余万元。

  在刘卓志与企业家的“来往”中,宋巍担当的角色犹如一个“调度员”:她收钱,然后给丈夫“过话”,丈夫再去为人家办事,夫妻俩配合得相当默契。

  2004年,一家建筑公司承揽了锡盟一个政府广场项目,决算款是1900万元,可2006年6月工程完工后,政府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托人找到宋巍,宋巍转告了刘卓志从中协调,刘卓志又找到了某位旗委书记办理,事成之后,刘卓志伙同宋巍收了42万元。

  类似的事情,宋巍做了很多,当地很多请托人在不能直接找到刘卓志时,都会选择走“夫人路线”找宋巍;在刘卓志总共817.036万元的受贿款中,宋巍的共同受贿数额达到了281.7万元。

  2012年7月2日,刘卓志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曾经随着刘卓志“一荣俱荣”的宋巍,最终也随着丈夫“一损俱损”。

  陕西省渭南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原科长侯福才和妻子曹艳芳这对“夫妻腐败档”,也将掘财之道演绎得颇为默契。

  “挣的钱比丈夫多,婚姻便多一份保障。”这是曹艳芳的经典语录。侯福才贪污2000万元,曹艳芳却利用丈夫的职权贪污3000万元。曹艳芳认为,只要挣的钱比丈夫多,就不怕在家里说话没有分量。

  2003年以后,曹艳芳利用丈夫侯福才的影响力,在未注册公司也无监理资质的情况下,冒用4家公司名义签订监理合同124份,涉案金额3062.857万元。

  不少人认为,侯福才之所以被抓被查,与妻子太过张扬有莫大关系。据说,曹艳芳每次到工地接活总是气势凌人:“我丈夫是渭南市建设局建管科科长侯福才,他和市委×××、市政府×××是同学,一般来讲渭南市大小活我们都要干……

  张扬的后果是严重的。2014年1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侯福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此之前,曹艳芳因犯合同诈骗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

  夫妻双方组建了一个家庭,家庭构成了社会的细胞,夫妻之间是相处最紧密的人,夫妻双方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早些年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受审时说的一句话,如今已成为许多落马贪官的经典感慨。

  然而,正像苏轼在《范增论》中所说:“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官员把手中的权力视为自家的谋取私利的工具,千方百计为己、为家、为亲人谋利益,最终的结局只能是“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人出事,全家坐牢”。(法制日报 陈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