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严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

15.02.2016  11:59

  笔者从凤凰县人社局了解到,该县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全县75个党委政府部门(机构)、群团组织、直属机构和24个乡镇列入县委、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将对应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一、二、三、四等次,分别按其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15%、10%、8%确定,评优比例不需要再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没有列入县委、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单位(含重点、专项工作机构等),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按12%确定,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审核备案。

  政府目标考核不达标、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不合格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8%以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