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锦绣华城业主质疑小区停车管理收费过高

22.01.2015  17:16
  红网岳阳站1月22日讯(分站记者 冯刚)今天,记者接到刘女士的来电,称其所住的锦绣华城小区从今年1月份开始,停车管理费由之前的每月30元涨到了每月40元,她觉得这个价格很不合理。
  
   业主反映小区停车收费过高物管称合乎规定
  
  接到电话后,记者随即来到了锦绣华城小区。在小区保安亭处,记者看到了小区停车场临时停车价格标准,上面写着:1小时内不收费,6小时内收取5元/次,6-12小时收取10元/次,12-24小时收取20元/次。从保安人员处,记者还了解到,买了车位的业主,每月需交40元的管理费。一小区居民愤怒而又无奈地说:车位是我们自己买的,买了车位还要收40元一个月,居民肯定有意见,不买车位不准进来,他们卡着你买车位,又要你交管理费。
  
  该小区居民告诉记者,以前停车管理费收30元,现在涨到了40元,面对无故的涨价,他觉得不合理。而一些临时停靠在这里的车主则表示,按小时计算的收费,价格有些偏贵。记者随后从小区物业了解到,为了卖房,公司做了一些促销活动,但仅仅只是前一百名购房业主能享受30元停车管理费的优惠价格。而业主反映的临时停车收费情况,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通过的。
  
  一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定价一定要公示在外面,我们已经提前几个月就公示了,我们也去物价局咨询过,物价局的价格举报中心都来这里核实过了,这个收费标准不算高。
  
  为了进一步证实小区物业关于停车收费情况的真实性,记者来到市物价局了解情况。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曹志海告诉记者:“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住在小区以内的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它是由需要停车的用户和小区、物业签订相关的协议该收多少费用收多少费用,这个物价部门不管的,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锦绣华城小区符合要求,符合相关的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利缓解停车难问题
  
  据2014年4月1日发布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
  
  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1.商业场所(包括写字楼、商场、宾馆、饭店、餐饮、酒楼、娱乐休闲场所等)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2.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含机械式立体停车楼);
  
  3.向社会开放的企业(不含银行、保险、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单位内设停车场;
  
  4.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配套的停车场;
  
  5.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副科长雷晖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调节车辆行车秩序,促进疏通交通,也缓解停车难的问题,鼓励小区以及一些单位,个人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网友观点:
  
  @空镜子:花了那么多钱买下车库,还要收停车费,这不是在重复收费吗?而且,车库很便宜吗?还要在物管费中去补足?
  
  @麦田里的守望者:买了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就像买房要交物业费一样合情合理,但仍有不少人不理解为何要交车位管理费。其实,车位和房子一样,虽然所有权属买家,但使用过程中仍然需要他人的服务和管理,如车位的保洁、保安,以及需要借助车库内设备、设施创造的存放环境等等。特别值得购房人的注意的是,买车位买下的只是车位的所有权,并非买下了几十年的管理与服务。卖车位的是开发商,卖服务的却是物业公司,所以,买房时若销售人员承诺买车位不用再交费,那就要多留个心眼儿,把承诺写进合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