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搞“证据突袭”吃千元罚单 法官称原告为逾期举证

21.01.2015  12:15

  庭审搞“证据突袭”吃千元罚单

  法官称原告为逾期举证,浪费司法资源,对诉讼对方也不公平

  本报长沙讯 庭审中原告搞“突袭”,在法官和被告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一下子出具了15份证据。1月20日,天心区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对逾期举证的原告谭某处以千元罚款。据悉,这是长沙首张逾期举证罚单。

  1月19日,天心区法院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此前,在法院限定的举证期限内,原告谭某仅出具了四份证据,被告代理人复印了4份证据给当事人进行辨认。但在庭审中,谭某却突然当庭提交了15份证据,导致另一方完全没准备,给质证带来困难。由于谭某的证据“突袭”,庭审持续到当天下午六点多,双方都已是饥肠辘辘。

  法庭上,被告代理人表示,谭某提交的证据超过了举证期限,属于逾期举证,谭某对此也表示认可。法官提出,谭某可以选择撤回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也可以选择让被告继续进行质证,但要接受法院处罚。谭某当即表示,这些证据对他来说很重要,他愿意接受处罚。

  1月20日上午,法官宣读了处罚决定书,认为谭某无正当理由当庭向法庭提交部分证据,违反了法庭指定的举证期限,妨碍了法庭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应予以制裁。法院对谭某处以1000元罚款。

  法官童广峰介绍,在以往的开庭中,法官对律师逾期举证、当庭举证都有一定的容忍度,但这种容忍无疑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导致第二次开庭,让对方没有准备,这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对当事人逾期举证有明文规定,可以进行处罚,但是法院以前处罚得很少,实际上纵容了这种行为的发生。”他提醒广大律师和当事人,在法院打官司时,应重视举证通知书限定的时间按期举证,否则会面临法院的制裁,或者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记者刘志杰




(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记者刘志杰)
(编辑:黄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