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儿医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专题专场培训

26.09.2018  12:14

国务院近期出台的行政法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深入理解新条例的相关内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确保医院健康和谐发展,9月20日下午,省儿童医院院办法制办、医务部安全办共同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题专场(第一场)培训,来自外科、急救科室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近150名参加学习。

本次培训邀请了湖南中医药大学医疗风险管理专家来院授课。详细介绍了《条例》颁布的背景与意义,并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对新法规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对亮点进行剖析。他指出,新《条例》的七大亮点,分别就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患沟通机制、柔性化解医疗纠纷、篡改或伪造病历资料的法律责任、树立新闻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医疗损害鉴定的同行评议原则、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等方面的权责关系予以规范与明确。最后,他衷心希望所有医务人员能正确认识临床风险,增加风险意识,依法执业;希望医院能创建患者安全文化,防范医疗缺陷,提高医疗质量。 院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在培训最后总结发言表示,新《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卫生法制上的一件大事,是国家加强卫生法制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促进医学科学发展、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也将为正在进行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确保患者就医安全,维护儿童身体健康,才能真正实现医院的立院宗旨。

培训会后,医务部安全办主任要求本场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授课内容,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病历质量,加强患者沟通,从源头上规避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