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城乡居民医保从规范申报资料入手强化基金管理

26.10.2016  04:35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优化经办服务,双牌县城乡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改进和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相关医保补偿资料审核、费用结算、基金拨付等工作。

  一是改由乡镇卫生院申报资料,各乡镇审核员只负责审核工作。当月报账总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一月申报一次,5万元以下的两月申报一次。

  二是每一季度申报一次村医务室门诊资料,各村医务室提供门诊机打发票、登记册、纸质处方等资料;各乡镇审核员负责申报、审核、打单,同时还要对零差价的药品实行价格监管(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村医务室需主动提供药品进货随货同行联备查),发现未按要求实行零差价政策的行为一经发现须及时上报中心。

  三是城乡医保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县域外异地报账资料半月结算一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民康医院、县堡芝堂医院资料于每月5日前进行结算。

  四是双牌县城乡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接到各个定点医疗机构报账资料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报账资料审核完结,并于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基金拨付到县卫计委财务核算中心及各定点医疗单位账户,同时审核股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医务室上缴报账资料要做好台帐登记,其中含签收与返回登记,以免出现遗漏等问题。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