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采纳审计建议 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16.08.2018  23:40
  

近期,株洲市石峰区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石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石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和摸底。

今年上半年,石峰区审计局在实施区本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过程中,对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发现存在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账面盘亏规模较大、移交资产两证不齐、企业移交底册不全、少数改制企业资产被人强占、资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应对全区国有资产开展全面清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盘活现有资源资产、加强产权登记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修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建议。

石峰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召开了区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会议,深入研究对策落实整改。根据会议部署,区财政局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关清查工作底稿和工作要求,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资产清查过程中按照实物盘点与帐务核实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重点做好固定资产、资产出租出借、资产收益的清查,尤其是对改制企业、撤并单位及学校的资产性质、资产完整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资产现状,作出分类管理及处置方案。同时,“办法和细则”的相继出台,能有效加强对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合理有效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供稿人:罗建林     审批领导:王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