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紫薇社区被征地农民圆了“养老保障梦”

20.09.2016  19:10

  填写申报审批表、粘贴相片……9月11日上午,双清区兴隆街道紫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紫薇社区13组居民岳再英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在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报手续。

  “政府征收了我家一亩多土地,按照政策,我和老公都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办理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请手续后,65岁的岳再英兴奋不已。2012年8月,岳再英家赖以生存的一亩多土地上被征用,作为立新路二期、红旗河改造项目用地。她和丈夫曾方生都年过六旬,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他们申报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岳再英说,每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87350元后,根据60周岁及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他们每人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41928元。从此以后,老两口和城里人一样,有了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了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不断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一群体日益突出的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问题?2015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迅速出台了《邵阳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与其他参保人员一样享有同样的政策标准,从制度层面解决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

  按照这一政策规定,从2008年9月起因市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农村或城中村集体所有土地而丧失土地的农民,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农转非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参保方式先缴后补,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后,就可以享受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保障对象被划分为16至39周岁、40周岁至44周岁、45周岁至49周岁、50周岁至54周岁、55周岁至59周岁和6周岁及以上6个年龄段,分别给予2至12年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保障对象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可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双清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站工作人员介绍,紫薇社区被征土地有364.5亩,涉及1213人防工程弃场、湘西南物流中心、市文化艺术中心、紫薇博览园等7个项目建设。录入失地农民保险审核系统的有934人,目前已参加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65人,月底前将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工作。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