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积极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保护

28.03.2016  20:09

   湖南法院网讯   (刘倩) 近年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认真总结涉家庭暴力案件的审判经验和规律,积极参与和推动反家暴工作,依法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让她们感受到安全与尊严,同时,让施暴者受到应有惩戒和正确引导。

    开通绿色通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在立案阶段,对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或行动不便的受家暴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对没有经济来源或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在审判中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与适当照顾相结合,采取举证责任相对倾斜、实体判决依法倾斜等方法,切实维护受家暴者的合法权益。

    发挥调解教育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安排阅历丰富的法官和妇联等相关部门的资深陪审员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及家暴案件,通过庭前谈心、庭中说法、庭后调解等的方式,努力化解双方矛盾。认真做好涉家暴刑事犯罪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判前判后法律释明、教育疏导、电话回访等工作,教育引导施暴者认罪服法,深刻反省。

    加大多方保护力度,保障受害人人身安全。 该院对受家暴者的联系方式进行保密,特别是不将受害人的行踪告诉加害人,以防止加害人继续威胁、恐吓或伤害受害人;若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且受害人处于极度恐惧之中的,正常开庭审理可能导致受害人重新受制于加害人的,该院接受受害人申请,单独听取其口头陈述意见,并接受其提交的书面意见,在开庭时可由代理人代为出庭。法院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后,72小时内发出裁定。

    加大宣传效应,形成反家暴氛围。 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将保护反家暴工作与新媒体结合,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的合作,制作多期专题宣传,呼吁人们在家暴面前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开展“三八妇女节”、“青年法官在行动”、“法律讲堂”等活动,以真实的案例进行教学,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反家暴的道德常识与法律意识。

来源:湘潭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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