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 强措施优服务,稳定粮食生产

29.06.2016  11:27

粮食生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今年来,冷水滩区持续加大粮食生产行政推动力度,把粮食生产作为政治上的硬任务、经济上的硬指标、工作上的硬功夫来抓,坚持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持续不断地给粮食生产工作加压、鼓劲。目前,该区粮食生产工作来势较好,已落实粮食作物播种计划85.8万亩,比去年增加0.5万亩。

1、强领导。该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组长的区粮食生产暨高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粮食生产的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并层层签订粮食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联系乡镇的区级领导对所联系乡镇的粮食生产负总责,区农业委联系乡镇的分管领导对所联系乡镇的粮食生产具体负责。各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实行乡镇党委书记挂帅、乡镇长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干部直接抓,层层抓落实,把发展双季稻生产的责任落实到位,为完成全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广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中央、省、市、区扶持粮食生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同时,区财政安排10万元用于“阳光三农”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继续贯彻落实湖南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加强粮食购销体系建设,落实稻谷最低价收购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政府投入,提高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承保面。区财政安排7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水稻保险,完善保险机制,规避生产风险,保护粮农利益。

3、重示范。认真开展“万、千、百”梯级水稻高产创建示范活动。区财政列支100万元,在牛角坝镇、伊塘各创办1个万亩双季稻全程机械化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即普及高产优良品种、集中育秧育苗、合理密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增产技术。并安排农技人员专门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另外,区财政列支60万元用于各乡镇、马坪农业开发区分别创办1个连片1000亩以上的双季稻示范片。各乡镇组织各村积极开展水稻“百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活动。目前,已在牛角坝、伊塘共2个乡镇22个村落实早、晚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共4个,示范面积4.26万亩;已落实12个乡镇级千亩、70个村级百亩早稻高产创建示范点。

4、优服务。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确保粮食高产。该区成立了11个粮食生产技术服务小组,从农业、农机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驻乡镇,开展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专业技术指导和培圳服务。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着力扶持和培育了一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市场化专业育秧组织、种粮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和代晒等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服务。同时,继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据初步统计,全区承包30亩以上耕地种粮大户已达2539户,比去年增加137户。1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户数已发展到109户,比去年增加32户。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耕地面积累计达22.99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47.1%。开展粮食生产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组织引导本区稻米加工企业与农户共建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实行订单化生产,育品牌,拓市场,进一步推进优质稻产业化经营水平,做优做强湘米工程。

5、夯基础。继续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和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加强双季稻主产区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以“五小水利”工程为主的水利设施建设。2016年将统筹水稻保险、各项惠农补贴结余资金和超规定期限的结转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整合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国土整理、农业开发等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合力投入到田间渠系机耕道配套等农田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加大配方肥推广力度,恢复发展冬季绿肥生产,增施有机肥,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改进农田耕作方式,增施石灰,防止土壤酸化。在伊塘、牛角坝、黄阳司、上岭桥等粮食生产重点乡镇启动实施耕地地力提升行动,免费为农民提供绿肥种子,对施用农家肥、测土配方专用肥的农户实行补贴。

6、严奖惩。严格目标管理,该区将在对乡镇的绩效100分制考核中,将乡镇粮食生产考核分值提高到5分。区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落实粮食生产、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高产高效示范点、制止耕地抛荒、冬种等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在粮食生产的关键节点,还将组建专门工作组,对各乡镇粮食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不定期督查。同时,实行粮食生产年终考核评比,对双季稻生产工作落实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对其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若全区粮食生产工作在本年度被评为全省或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区财政将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另安排资金,奖励在粮食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有关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