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出台“十项规定” 规范政府投资管理

12.04.2016  00:46



  湖南新闻网湘潭4月11日电 (通讯员 徐慧 黄亚辉 朱文静)4月8日,湘潭经开区审计与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召开。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孙银生讲话,管委会副主任伍石元主持会议,管委会领导颜正群、蔡德强、刘杰义、郑昭、张明建、宋新平、夏代银等出席会议。

  会议印发了《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管理“十项规定”》。“十项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总纲,即《湘潭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九个子规定,涵盖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招投标、中介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管理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合同管理、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全领域。

  “十项规定”着力规范管理,实行“全盘听诊”,强化项目前期管理,重点规范项目咨询论证、概预算控制工作,规定项目前期工作不得随意跨越程序、减少程序、规避程序;强化建设阶段管理,重点规范招投标管理、现场管理、工程量变更控制、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投资规模;强化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对项目建设竣工后,项目交工、专项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竣工决算、综合验收及项目后评估等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十项规定”强化了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入笼”,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有关信息必须通过政务公开网对外发布,不得暗箱操作;为了解决招投标环节可能出现的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明确了法人承诺制、履约保函制及清标程序等新的办法;“十项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坚持“违纪必究”,重点查实体性制度内容执行情况、程序性制度内容执行情况、完善性配套措施制定情况,将督促检查贯穿于制度执行的全过程。

  党工委书记孙银生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十项规定”,实行最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广大干部要提高认识,一心为公,增强责任感,严格政府投资管理。孙银生强调,“十项规定”的落实关键是要抓好项目的前期工作,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是要科学论证,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二是严格概算管理,认真编制概预算报告;落实“十项规定”关键是要公平公开,严格招标投标管理,重点是“四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插手招标投标,严禁场外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严禁串标、围标、转包、分包,严禁超预算结算。孙银生要求,统筹推进,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评价互相制衡的工作机制。

  孙银生强调,依法办事既要坚持“”字当头、寸土不让,也要善于巧干实干、解决复杂难题。做好审计和投资管理,要敢于说“”,把好各个关口,决不妥协退让,决不搞人情关系、决不搞下不为例、法外开恩;要敢于说“”,拿出开发区干事创业的闯劲和韧劲,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协调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和障碍。

  管委会副主任伍石元主持会议,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颜正群就做好湘潭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专题讲话,纪工委书记刘杰义就着力推进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作专题讲话,审计局作审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