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巡回法庭”开进看守所

30.03.2015  18:38
  湖南法院网讯  3月25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把法庭开进了郴州市看守所,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

  该案被告彭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现羁押于郴州市看守所。2015年1月21日原告李某、周某以合伙协议纠纷把被告彭某诉至法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便于当事人诉讼,该院将法庭搬进了郴州市看守所进行巡回办案。庭审持续了一个上午,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法庭调解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后,在法官、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原告、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投资合伙协议》自2015年3月25日解除,被告彭某另行给付两原告经济损失85万元,案件当庭调解成功。 来源: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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