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积分落户六条件”被指误传 尚未有细则

13.02.2015  10:43

  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的“北京通州积分落户六条件”,今天,新京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目前对于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中提及的北京通州“积分落户”政策,尚未出台任何细则。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通州积分落户细则已确定六个基本条件,引发多方关注。该报道称这六个条件是:1、持有《北京居住证》满10年以上;2、在本区有住房或者租房满8年以上;3、985工程或者中科院系统研究所毕业硕士(脱产)毕业;4、持有《北京居住证》期间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0年以上;5、国家中级职称以上;6、无刑事前科。

  此前,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并提及将试点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因此引发关注。

  对于媒体报道的“六条件”,记者发现,在方案公布当日,该版本便在网络论坛流传。今天,新京报记者从多个相关部门获悉,对于如何落实试点工作,包括对其中提及的积分落户政策都将作积极研究,但截至目前,该试点的政策制定工作尚未成形,也没有对“积分落户”提出过任何相关方案,“六条件”系误传。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目前通州试点积分落户的政策制定工作还没有要求该局参与,至于积分落户的6项条件,他明确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通知。 “未来需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供社保数据等方面的支持,我们会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  (新京报记者温薷 李婷婷 吴为 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