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暨调解员”培训

08.06.2016  01:57

 

  为贯彻落实好“人社政策惠三湘”主题宣传年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湘人社函[2016]74号文件及《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管理办法》要求,于2016年5月24日、30日举办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暨调解员培训,300余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干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参加培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柏清作培训动员讲话,从劳动争议现状、高发原因、企业人资及调解员的作用等方面都作了深入的分析和讲解,细致阐述了培训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对参加培训人员寄以厚望。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姚正华对劳动争议案件高发的原因作细致分析,从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规章制度建立、工资结构设置、社会保险缴纳、年休假制度的落实等十个方面为参加培训人员深入讲解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人事争议仲裁庭庭长何志敏、劳动关系仲裁庭庭长周建、仲裁员陈婷、王雅芳分别就劳动合同订立、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仲裁中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培训赢得了用人单位和参加培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参训人员认真听课,踊跃发言提问、互动交流,整个培训过程气氛融洽,大家纷纷表示希望能多参加相关培训,以不断提高企业人资专干和调解员素质、规范用工行为、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