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春节加班初一至初三3倍工资 除夕当天2倍工资
15.02.2016 10:40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原标题: 常德春节加班初一至初三3倍工资 除夕当天2倍工资
尚一网讯(常德晚报记者 曾玲 通讯员 杨祥华)春节期间劳动者选择坚守岗位,加班工资该怎么算?记者昨日从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6年春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加班可拿3倍工资,而除夕当天只有2倍工资。
根据今年春节的放假安排,2月7日至2月13日放假,其中2月8至10日(正月初一至初三)3天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而2月7日(除夕)、2月11日至13日(正月初四至初六)这4天是公休日调休。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费计算标准不一样。”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说,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0.83天折算。以一名月薪3000元的员工为例,如果2月8日(正月初一)至2月10日(正月初三)加班,用人单位每天应支付(3000÷20.83)×300%=432.07元,2月7日(除夕)、2月11日至13日(正月初四至初六) 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天支付加班工资(3000÷20.83)×200%=288.05元,而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春节加班工资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市人社局提醒,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加班的证据或者相关证据,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工作记录等。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补休或者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时,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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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16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