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21.11.2014  12:57
      近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印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张家界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正式纳入日程,各方面相关工作开始全面开启。
      为不断增强气象预报预测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促进湖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早日实现,2014年5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下发,市政府高度重视张家界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批示由市气象局草拟相关文件,为促进《意见》尽快出台,市气象局在广泛征求各级气象工作者,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建议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意见》(代拟稿)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意见》提出,力争在2020年前,全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个别领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意见》要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意见》明确了气象防灾减灾、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四大体系现代化的建设任务,还以文件的形式确立了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领导,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安排财政预算时,统筹考虑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不断加大对地方气象事业的投入,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落实配套投资,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意见》还明确了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建设先进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张家界新一代天气雷达暨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全市中小学校舍防雷工程等10项重大工程建设。